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主板(中小板)11件,创业板12件

2020-06-22 10:47: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深交所集中发布整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其中主板(中小板)11件,创业板12件,标志着经过一年多的评估规划、调整完善,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优化工作基本到位。

简明高效的规则体系是提升市场运行质效、激发市场动能、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去年初,深交所全面启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适应性评估优化工作,制定“路线图”和“施工表”,积极推进规则“立改废释”。今年以来,新《证券法》施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对规则体系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深交所结合改革实践和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规则体系梳理优化,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深交所已先后修订完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整合优化深市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修订制定25项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制定发布23项业务办理指南,废止92项备忘录、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文件。以上市规则为核心,以规范运作指引、行业和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为主干,以办理指南为补充的三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日趋完善。

规则优化工作中,深交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手抓”:

一手做“减法”。进一步减少规则层级,精简规则数量,将不适应形势发展、执行中存在障碍、过于增加上市公司负担的内容予以删除,提升监管效能。同时,结合深市板块和公司特点,整合主板、中小板自律监管规则,并将优化创业板自律监管规则纳入创业板改革总体工作,根据“三创四新”特点进一步作出适应性、差异化安排。

一手补“短板”。按照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新要求,结合资本市场新形势和自律监管新理念,对自律监管规则“查缺补漏”,提升规则体系有效性。此外,以专项业务为中心,充实业务办理指南体系,增强使用便利性。

规则优化工作历时一年多,分三步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架构、内容、形式进行了重构:

第一步,构建三层体系,明晰规则定位。废止深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部备忘录,进一步简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层级,形成更加简明易行、透明高效的三层规则体系。原备忘录中的实质监管要求提升至信息披露指引,运行成熟的进一步纳入《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而业务操作流程相关的内容则整合至办理指南。

第二步,完善规则内容,满足市场需求。一是平衡披露效果与成本,修订完善规范运作指引和18件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求的管制,切实为企业减负。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员工持股计划、交易与关联交易3项专项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三是在深入研究行业特点基础上制定发布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锂电池、非金属建材等4项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第三步,重构办理指南,提升使用体验。一是遵循专项业务脉络,按照业务类型设置了发行上市流通、定期报告、股权激励、股东大会、公告格式及通用信披业务操作等六类办理指南。当中,为配合创业板再融资注册制落地,及时推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5件发行上市流通类办理指南,服务上市公司高效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二是整合同类业务内容,如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合并9项业务指南及1项信披指引相关内容,删除冗余内容并更新操作流程。三是补充完善业务链条,如制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办理指南,实现指南内容全覆盖。

一手“建制度”,一手“零容忍”。深交所将通过培训交流、规则解读、问题解答等多种方式加大市场服务力度,帮助上市公司理解规则、遵守规则、用好规则,并持续跟踪规则实施效果,结合市场发展形势持续对自律监管规则进行动态修订调整。同时,进一步优化监管理念和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分类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上市公司合法合规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的通知

深证上〔2020〕54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减少规则层级、精简规则数量、完善规则内容,不断提升规则适应性,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至第11号,适用于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本次业务办理指南施行前本所发布的其他规定与本次发布的指南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同时,废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17件制度文件、《上市公司配股业务指南》等17件业务办理指南。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3号——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股份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4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7.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股东大会

9.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

1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要约收购

1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12.深圳证券交易所废止规则文件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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