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网站圈赌金4808亿 非法获利高达人民币18.6亿元

2019-11-04 15:33:40

来源:南方日报

3月11日,广州荔湾法院开庭审理黄健沛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特大网络赌博案,案件共涉嫌67人,其中开庭审理第一批为19人。

南方日报记者 郭智军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通讯员/蔡春)昨日起,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对黄健沛等19人涉嫌开设赌场罪、赌博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1·16”特大网络赌博系列案中人数最多的一件,预计审理四天。

据侦查机关有关负责人透露,“1·16”特大网络赌博系列案曾被公安部督办,一度被标为涉案金额全国最大、人数最多、层级最高的特大网络赌博案。2008年3月至2013年4月,涉案网站接受投注赌资共计人民币4840.8亿元,实际收取赌资共计人民币2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8.6亿元。

除在逃人员和另案处理人员外,2014年,广州地区检察机关分别以30宗案件对此系列案提起公诉,30宗案中共有67人分别被以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提起公诉,67人实际公诉金额为“接受赌博投注171亿元,非法所得1.9亿元”。

据悉,此30宗案、67名被告人均将陆续在荔湾区法院受审。

据法院透露,虽与另外30宗案同属“1·16”系列案,但昨日首批开审的黄健沛等19人案,各被告人与其他30宗案之间没有交集。

据公诉机关审查,2007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黄健沛等人组成的团伙从境外取得“皇冠”、“永利高”、“利记”等赌博网站代理权后,大肆组织、纠集、发展下线,并按“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层级管理的形式进行网络赌博,从中牟取暴利。

该19人案由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黄健沛、陈宁海、钟伟强、黄达成、陈俊威、黄健升、谭德胜、胡杰明、陈志明、黄卫行、邓伟麟、黎洁霞、吴开军、杨宇驹、江鸣超、莫销华、温俊凯、汪浩、陈献邦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机关。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

据指控:2007年开始,被告人谢阳真(另案处理)等人从境外取得“皇冠”、“永利高”等赌博网站大股东级别的代理权限,按“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层级管理的形式,利用境外“皇冠”、“永利高”等赌博网站,投注“足球竞技博彩”等进行网络赌博,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2008年3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黄健沛、陈宁海在谢阳真(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下,在广州市番禺区华景新城华瑞园六梯402房等地操纵、管理“皇冠”、“永利高”等赌博网站,负责网络赌博账号的管理、赌资统计、对数和赌资交收。

经鉴定,2008年至2013年4月,“皇冠”、“永利高”赌博网站共接受下级代理总投注金额人民币484084711183.30元。

被告人黄健沛、陈宁海为谢阳真等人提供赌博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从中抽头获利。

黄健沛帮助谢阳真接收赌资共计人民币13415890.55元,转出赌资共计人民币10802400元。陈宁海用自己名下和古彩云的银行账户帮助接收赌资共计人民币61887529.26元,转出赌资共计人民币57713813.2元。

2009年至2013年4月,被告人钟伟强从冯锦辉(另案处理)等人处获取“永利高”等赌博网站的股东、总代理级别代理账号,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发展周剑伟等下级代理,将多个总代理账号交由周剑伟打理,并在其中占有股份,由周剑伟发展下级代理、会员,接受投注赌资共计人民币135401473元。

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被告人黄达成、陈俊威在周剑伟(另案处理)的指使下,在本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63号708房等地为其管理赌博代理账号,进行赌资的统计和赌资接收。至2013年4月10日,被告人黄达成、陈俊威管理的账号接收有效投注共计人民币3287425049元。其中被告人黄达成为周剑伟提供赌博资金结算服务,分别用自己名下和廖某华、江某成、吴某娟及被告人黄健升的银行账户为周剑伟交收赌资共计人民币23377638元,其中转入人民币11271732元,转出人民币12105906元。

据了解,与以上被告人相似,其余被告人均以此类方式参与网络赌博、提供赌球信息、吸纳或转移赌资,并从中非法获利。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记者了解到,此次受审的19人为18名男性和1名女性,均为广东籍贯,其中主要为广州籍、江门籍和恩平籍。众被告人均正值壮年,受教育层次均不低,且大都有一定经济能力。目前,多名被告人自愿认罪,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键词: 境外网站 非法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