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器电流选择
关于漏电保护器,有两个概念:剩余动作电流和剩余不动作电流。对于30mA的保护器,通常它的剩余动作电流就为30mA,而剩余不动作电流为动作电流的1/2,也就是15mA。那么正常工作情况下,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漏电电流之和小于15mA时,保护器是不会跳闸的;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漏电电流之和大于30mA时,保护器是必须跳闸的;当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漏电电流之和大于15mA,而小于30mA时,保护器可能跳闸,也可能不跳闸。
以7台电脑为例,漏电电流为26.06mA。那么它介于15mA到30mA之间,漏电保护器是有可能跳闸的。那么为什么不少接几台电脑,使电脑和线缆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漏电电流小于15mA,来使该回路保证不跳闸呢?
如果要保证该回路正常漏电电流小于15mA,那么就只能接不超过3台电脑。这样做固然能使回路可靠不跳闸,但太保守。通过咨询和沟通,认为只要回路正常漏电电流不超过剩余动作电流的90%,一般是不会产生误动作的。而本次改造方案中,正常漏电电流的占比为:26.06mA/30mA=87%,没有超过90%。
因此,采用7台电脑配30mA漏电保护器,跟进情况显示,运行了几年后,至今没有出现因正常漏电引起的误动作。说明该方案是可行的。
所以,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依然采用7台电脑配30mA漏电保护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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