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一致,导致购车后无法在车管所正常上牌,李志龙将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21日,智车派了解到,该案的终审结果出来了:判定特斯拉温州公司败诉,需原价退车并赔偿车主77.82万元购车款,“退一赔一”。
此前,李知龙花77.82万元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 X(参数丨图片)。因为该车辆存在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一致的问题,李知龙将特斯拉温州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其“退一赔三”。期间特斯拉温州公司涉嫌隐瞒信息,李志龙购车后发现无法在车管所正常上牌,致使车辆在地库停放一年多未开,造成重大损失。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特斯拉温州公司原价退车,退还购车费77.82万元;向李知龙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赔偿保险费16275.0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1833元,李知龙承担1.5万,特斯拉温州公司负担16833元。
二审法院认为,特斯拉温州公司在明确知道案涉车辆确实存在电机型号单证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后,既未及时如实告知李知龙真实情况,也未阻止李知龙停止使用车辆,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应当对因欺诈行为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审期间,法院多次进行调解工作,李知龙最终同意最低降低到退一赔一,但特斯拉温州公司未能同意该调解方案,致使本案二审调解无果。
“本院综合考虑民事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过错程度、车辆不能正常上牌使用的事实、李知龙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双方的调解情况,判令由特斯拉温州公司赔偿李知龙经济损失778200元。”同时,保险费用也由特斯拉温州公司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