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据其提供的文书档案,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流程均进行了,程序一个都不少。但细看却能发现,有的程序只是走了个过场,如谈话对象对人选评价时,仅有“满意”“优秀”“没问题”等模糊笼统回答,既无优缺点的具体描述,也无“怎么优秀”“何处满意”的实质阐释。如此粗线条,考察人员竟既未追问,也没深究。
选人用人工作极其严肃,考察干部程序非常严格。程序一步不能少,步骤一个不能减,但这不是“搞完即可”,还要落实落细。尤其是个别谈话,不能三言两语“沾边过”。要运用好“关联度”“知情度”,刨根问底、谈深谈透,为人选精准“画像”。若光数着程序画圈,浮皮潦草,程序就成了过场,失去了实际意义。
干部考察不能犯“程序主义”毛病,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日常工作中,少数干部将走完程序当成“万能贴”。布置工作也好、落实任务也罢,对着文件上的“1234”,做完规定动作、走完基本程序,便自认大功告成。至于工作效果怎么样、群众满意不满意,均不在其考虑之列。
重程序不讲实效,是心存“避责思维”。在这些人看来,程序很多时候是法定的,办事环节是上级认可的。把这些一个个完成了,还能有错不成?而且,要是万一出现差错,还可将之当成“保护伞”。毕竟是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来的,最不济还可推说客观条件限制,而非措施执行不到位或主观意愿不努力,从而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归根到底是工作作风不实。表面上,每道程序都没遗漏,每个环节都有记录,给人办事妥帖、工作缜密之感。然而,徒有表面光鲜,不认真分析情形,不专心研究问题,不思考实效最大化,与形式主义何异?
拿走程序作“挡箭牌”,不愿担责、不敢扛责、不能尽责,让政策不落实、工作不落地,欠岗位职责账。必须充分运用考核考察手段,坚持凭实绩论英雄,把干事“走过场”、遇事不担责者挡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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