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德耀中华——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共评选出68名全国道德模范和254名提名奖获得者。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樊锦诗被授予敬业奉献类“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83岁高龄的她还在为编写第二卷敦煌石窟考古报告殚精竭虑。
樊锦诗1963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进入敦煌文物研究所(敦煌研究院前身)工作,历任敦煌文物研究所副所长,敦煌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敦煌研究院名誉院长,研究馆员。
她致力于敦煌石窟考古研究、石窟科学保护和管理。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代前期的分期断代,揭示了各个时期洞窟发展演变规律和时代特征,为敦煌石窟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学术界公认的敦煌石窟分期排年成果;她先后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研究课题10余项,主持国际合作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13部,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编制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3部。
由樊锦诗主持编写的《敦煌石窟全集》第一卷《莫高窟第266—275窟考古报告》,是国内第一本具有科学性和学术性的石窟考古报告,为其他石窟寺遗址考古报告的撰写提供了借鉴;在她的带领下,敦煌研究院率先建设“数字敦煌”档案,实现了敦煌石窟文物数字化永久保存和永续利用,为新世纪敦煌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构筑了宏伟蓝图。如今,83岁高龄的樊锦诗先生还在为编写第二卷敦煌石窟考古报告殚精竭虑。
樊锦诗择一事、终一生,扎根大漠、无怨无悔,把敦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弘扬、管理工作当作终身事业,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永久保存与永续利用作出重大贡献,被誉为“敦煌的女儿”。她也获得了“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改革先锋”“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众多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