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拳》,就如同一件精致的手工艺品,作家将城市与历史,市井与人文,自然而贴切地缝合在了简之又简的叙事中。耐心的读者,循着小说的叙事,也许能触及其中精密而细致的纹理;而那圆润、绵软而弹性的文字,也必然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听说何大草有一部新作名叫《拳》时,心里想,《拳》会是怎样一部书呢?如同人们一贯的嗜好,小说会以黑幕、武侠或暴力为噱头吗?这其中的任何一点都可能会让作品变得“厚重”——《拳》会是一本很厚重的书吗?拿到书,发现它的开本比一般书籍还要小,稍微厚,拿在手里很轻巧——这倒让人有些“失重”了。
流动的世相
一口气读完,发现小说中的故事十分“疏朗”——不过是一个人暌隔多年的青春记忆,“我”所生活的城市,“我”的大学和“我”的室友。其间倒是有着寻访武林高手的念头,但却似乎并未曾见过真正的高手过招,虽然也穿插了两三次同学间的打架、比武,但好像也就三五两下结束了战斗。因此,读者们要在小说中循旧路,一睹武侠传奇的故事也许会失望了。然而在淡淡的文字之间,却飘来浓浓的市井味道,那颇具地域特色的风物,呈现出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声色,足以让人沉湎其中,屏息静气,不由得叫出一个“好”来。
循着小说人物的足迹,人们完全可以按此路线在成都畅行。小说中,“我”家住在明蜀藩王府故址北边的后子门,小时候被寄养在红照壁街的爷爷家,紧邻着市区有名的人民公园,“经南灯巷、忠孝巷、陕西街,跨过半边桥,就到公园的后门了”。17岁那年的初秋,“我”提了口箱子,乘车从市中心穿了半个城,驶过九眼桥,便来到了成都东南角的大学读书。大学快毕业时,为了寻访坊间流传的高人“问海”,“我”来到了大慈寺。在大慈寺附近的糠市街,不期遇到了赵宝珠及其几近残废的二祖爷爷。此外,我的室友老王是泉州人,却迷上了川菜,周末便去骡马市的荣乐园打工;而另一位室友老鲁,常去永陵文管所的王建墓“摸底”。“我”请老王和老鲁去三洞桥的带江草堂吃了一顿“邹鲢鱼”,然后无聊地闲逛着,“从同仁路穿过窄巷子,经过长顺街,不觉走到了祠堂街”……所有这些,都是实打实的成都地名,现如今,也是车水马龙的城市中心。
然而,这些地名并非只是物理的空间,它唤醒的是流动的世相和与之相关联的人和事,这对于一个从小对旧世界里的色彩充满了好奇,而又在大学里读着历史系的人来说,由一个地方而进入它曾有过的往昔,沉浸在旧日的声色里,是再自然、贴切不过的事情。比如,“人民公园的前身为少城公园,末代成都将军玉昆用菜园子改建的”、“九眼桥始建于明朝天启年间……前蜀皇帝王建曾在这儿检阅过舰队”、“大慈寺是天下最大的庙子,唐玄宗题的匾,唐宋两代,占地千亩,房间8900间”、“镗钯街”是当年大慈寺和尚们练武的地方,曾经“镗钯、禅杖、铜锤、月牙铲、斧头、飞镖、刀、剑都存放在那儿”——城市的风物便在这历史的底色中浮现了出来。
时代的风尚
然而,城市的容色,并非凝固的画面,而是一幅幅流动的风景:如今人民公园里的鹤鸣茶社,“有一二百张矮竹椅,柳树环绕,紫藤当头”;而“文革”中的大慈寺,“静而又静,连蝉子都哑巴了,日光也很强烈,影子却短到了没有,活像午夜森森”;望江公园,曾是薛涛的故居,“而今渡船也没有了,只剩了一汪水。对岸是纺织厂,工休时间,戴了白帽子的女工们在江滩上闲坐,远望去,像落了千朵雪花”。
但城市中依旧潜伏着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存在于它不动声色的表里。比如,鹤鸣茶社里耍小把戏的、有掏耳朵的手艺依旧在着,其“盖碗分茶盖、茶碗和茶船,茶船是黄铜的,幺师挥手一撒,桌上宛如开了朵朵黄花”;骡马市的荣乐园,主打菜是麻婆豆腐、宫保鸡丁、水煮鱼泡泡;三洞桥的带江草堂,最有名的是红烧仔鲢;二祖爷爷的师叔,最是忘不了那一碗盖碗茶……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刺激着成都人的味蕾,带着旧时光的韵致,是人们重回往日的秘密通道,构成了活色生香的市井底色,也是一切日常与流行的基础——在这个烟火人间的底色之上,涌动的是一个时代的风尚,它携裹着一代人的梦想和追寻。
小说将焦点汇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这个时代流行的关键词便是武侠、少林、武术和西洋拳。小说写道,“《神秘的大佛》放映后,学校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开始有人谈武术,暑假旅游,就去乐山、峨眉访高人”“《少林寺》出来就更热闹了,九眼桥那边的星桥电影院,放通宵场都搞不赢”。这种时尚激起一波一波的仿效,“中文系男生就拿麻袋装了沙子、泥巴或者豆子、糠皮,吊在门框上,半夜还在练击拳、飞腿,并发出猛禽般的长啸”。在这样一种“尚武”的风气中,“比武”在所难免,而“拳”则在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构成了“我”四年大学生活中最强烈的印记。虽然,使“拳”的一方完全不是另一方的对手,正面交锋的“比武”都不过只有三两下而已。
平常的青春记忆
但如果有读者真要以为作者不过是故弄玄虚,抛开了对“拳”的表达,那就不只是上当了。因为,事实上,在小说中,作家并没有放弃对“武”“武术”“武艺”的探寻:“我”一直想要寻访的高人“问海”,“手无缚鸡之力”,但其最大的特点是“活人无数”,因为“心上的力”比“手上的力”要大得多;而“杀人无数”的二祖爷爷,则在早年被人砍了膀子,残废半生;“舍我其谁”,四方求败的大学生夏晓东,其实不堪一击;运用“武力”出神入化的宝珠,却是一个“黑里透红”“厚嘴唇”的“胖姑娘”。在这种种差异化的叙述中,小说关于“拳”的表达自不待言,关于“武”的真义也尽在不言中。
而宝珠,更容易让人想起《庄子》里所说的黄帝遗失的“玄珠”,即黄帝派遣“知”“离朱”和“喫垢”都寻而不得,唯有“象罔”得之的“玄珠”。小说中,宝珠是一个乡下小姑娘,自河南滑县来成都,代替父母照顾几近瘫痪的二祖爷爷,她臃肿、顽憨,却身轻如燕、妙手不凡:她只手可以托起12个鸡蛋;她用一个西红柿砸晕了闹事的小贩;她像“猴精”一样以对手为镜子突飞猛进学会了打乒乓球;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谁也没看清楚,她是怎么一刹那跨过这五六步距离的”而一举打败了夏晓东。
正所谓大道至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宝珠对自己的“武艺”一知半解,对于“拳”之“天机”略有所悟却不知所以然。她说:“就像那些老爷爷也要喝茶,老姥姥们要纳鞋底,俺们放下锄头也就练拳脚。自小就练了,走不稳,就站梅花桩,端不动饭碗,已在抡石锁”。当她“右手一扬,左手打出一拳”击败了夏晓东,她的理解是“俺不懂这啥拳,那啥拳,但凡过了俺的手,就是俺的拳”,亦似在“冥顽”中道着了“化”境。
然而,青春的一切皆不可停驻,又都面向着不可预知的未来。在宝珠与夏晓东的比武结束后,“我”们全寝室请她吃了一回食堂菜,宝珠说“你们不是就要散了吗?”“散”是必然的。于是,正如同“下马饮君酒,问君何所之”所表征的一代人的选择与迷惘,在大学生涯即将结束时,“我”和我的室友们也将各奔东西;而宝珠,也将要到深圳打工,为她弟弟挣学费、娶媳妇。然而,那些若许平常的青春记忆,却浸入生命里,在血液里生长。于是,多年以后,当“我”蹚过岁月的河流,走过很多的地方,见证了世间形形色色,却终究常常有所忆,在春烬时……
总之,小说《拳》,就如同一件精致的手工艺品,作家将城市与历史,市井与人文,自然而贴切地缝合在了简之又简的叙事中。耐心的读者,循着小说的叙事,也许能触及其中精密而细致的纹理;而那圆润、绵软而弹性的文字,也必然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事实上,何大草似乎一直有着这样的执着,他要让他的小说天然凑泊而兼具诗与小品文的特性,于是,他用精心的编织,织就了疏朗、轻盈的小说世界。但读者却可以借此,透过小说中精微的细节与日常生活的色相、情理,进入到一个虚空而广大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生命的叩问,有岁月的深情,有激情的动荡,有历史的回响……从这个意义上讲,《拳》无疑是厚重的。
何大草,1962年生于成都少城,现执教于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出版或发表有长篇小说《刀子和刀子》《崇祯皇帝·盲春秋》《春山》《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