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内部资源向男性倾斜”“女性遭遇结构性不公和忽视”的个案故事在社交网络上屡屡掀起争议声浪,在这样的语境里,《我的姐姐》注定会成为投入电影市场的深水炸弹,三天假期票房突破四亿元,这不意外——一切成功的电影总是击中了观众群体的痛点或爽点。但是,随着女性群体的抗争和自省成为一种共识,像《我的姐姐》这样的题材,除了激发观众的情绪能量,它有没有可能在情感和伦理的层面展开更丰沛的讨论?
就如《我的姐姐》里的这位姐姐,她痛苦的是重男轻女的父亲长久的冷漠?是家族长辈强加给她的“必须奉献”的育弟职责?还是她有能力有魄力对抗“被迫牺牲”的规训,却无法摆脱对幼弟的恻隐之心?在个人感到力不从心时,求助于外界并部分地割舍亲情,这构成道德亏欠吗?这些似乎彼此矛盾的情感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女性要做自己命运的决策者,她首先是自我实现的独立个体,而不是任何人的女儿、母亲或姐姐——这是一个绝对正确的前提。然而与之伴生的情感却很难非黑即白、二元对立,牺牲或不牺牲,自利或不自利,过程都是痛苦的,世间不存双全法,难以找到最优解的伦理困境,这是具体到个案中的人间真实。
从影片的内容看,《我的姐姐》这个片名是暧昧的,因为它围绕着女孩安然的困境,却显然不以弟弟安子恒的视角讲述。“我的姐姐”更像是一个广义的定语,影片里除了安然,还有两个姐姐: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妈。
影片一开场,安然的母亲和父亲同时死于车祸,她在整个故事里没有机会正面出场。但是,观众看到了安然的舅舅,连六岁孩子都瞧不上的“不靠谱舅舅”。他沉溺于赌桌,半生浪荡,不到20岁做爹,终因不思进取,婚姻只维持五年,妻女和他决裂,女儿成年后以他为耻。年近半百的舅舅,号称要把“弟弟”当儿子养,转身就带着六岁的孩子混迹赌场。他不坏,甚至他某些时候代替了安然冷漠且缺席的父亲,给了她父爱的错觉。但他毫无疑问是烂泥扶不上墙的混子。不难想象,一个条件因陋就简的普通家庭怎样“供养”出这样一个不肖子,而安然的母亲,无论婚前或婚后,含辛茹苦地担着“照顾”弟弟的责任。
安然母亲的“生前事”是一个留给想象的黑洞,安然的姑妈是真正触目惊心的那个“姐姐”,她怀着不甘度过了为弟弟任劳任怨的大半生——家里只能供一个学生,于是弟弟读中专,姐姐辍学;姐姐才到莫斯科打拼,弟弟结婚生女,家里让她回去带孩子;弟弟不喜欢的女儿,姐姐带大;弟弟意外死亡,葬礼现场忙前忙后的是姐姐;弟弟留下的儿子,家里一地鸡毛,姐姐来收拾……这是我们在社交网络故事里见过的一辈又一辈的“姐姐”,她们善良,盲目,有时候为着糊涂的“爱”做着伤己伤人的事而不自知。她们在持续“被迫奉献”的规训下,“自我牺牲”成了身体的应激反应,甚至以为“母职”是理所应当的。在葬礼过后,姑妈反复对安然说着“长姐如母”“你眼下唯一要紧的事是把弟弟带好”。
安然虽然悲惨地遭受父亲多年冷暴力,但她毕竟在“独生女”的既成事实中长大,带着这一代人的锋芒,她对家族内部的男权话术是警惕的,并且从一开始就剧烈地反抗。在性别议题的层面,姑妈才是被忽视、被压制、被伤害的“姐姐”。《我的姐姐》的情感能量,很大一部分集中于姑妈,女性编剧和导演的创作方向,绕开了诉苦的陷阱,姑妈既是迷信于“女性奉献”的受害者,但看似麻木的她最终也是那个顽固系统里松动的螺丝钉,是她在一番将心比心的交流之后,给了安然决定性的勇气和决断力。姑妈流泪说出“套娃又不是一定要套在一起”,这句台词在那个情境里是高度象征性的,也是影片的高光时刻,这是一个女性通过自身原发的力量获得精神自由的时刻。按照流行的观点,姑妈这样的人物是需要被唤醒、被启蒙的,而《我的姐姐》却谨慎地回避了所谓的智识优越,呈现了某种真实且有力量的“朴素的苏醒”,曾经受难的女性自发突破蒙蔽内心的乌云,并且,这份自主、自由的意识转向对同性的友爱和良性助力。
“为了弟弟的姐姐们”,她们的故事需要被讲述,但安然和母亲、和姑妈是不同的,她的痛苦和困境不是因为“奉献”,而是,即便做一个义无反顾的新时代女性,也不意味着她可以豁免于伦理选择中的情感痛苦。如果上几辈女性的牺牲和受难是痛苦的,那么,被陋习定义的“自私的女性”,并不能无所负担地做无情真豪杰。
严格说,《我的姐姐》不是一部特别成熟的作品,剧作中作者刻意为之的痕迹是不少的,尤其是,编剧几乎是给女主角安排了一个“不幸中万幸”的情境。弟弟让她措手不及,虽然一大家子亲戚觉得“该她养弟弟”,但是能对她制造事实压力的,一个都没有;养还是不养,从头到尾决定权一直在她;对比弱得毫无生存能力的弟弟,她反而是拥有部分经济自由的一方;在安排弟弟的领养事宜和卖学区房的过程中,她没有正面遭遇家族男性成员实质性的阻挠。在这样一个没有正面遭遇性别挤压的环境里,安然的意志始终强悍且坚定,她激烈地反抗着世俗强加给她的道义负担;她的痛苦,当然有流言蜚语和“他人的目光”制造的感情困扰和负累,但根源是她内心自发的——姑且不谈和幼弟生疏的亲情,只以她的能力,确实不足以支撑姐弟两人正常的生活,无论求助于机构还是进入领养流程,她的选择合法合理,她个人却难以停止对一个六岁孩子的恻隐之心;隔着和父母的恩怨,弟弟很大程度是无辜的,安然和弟弟之间,温情是有的,真情也是有的,但这点情分面对养育一个孩子的巨大负担,太无力了。
类似的困境,在多兰的电影《我的妈妈》里也曾出现过,一个母亲在痛苦的生活和抉择后,把严重双向情感障碍的儿子送进了特殊少年机构,“我爱你,但在现实的困境中,我的爱力不从心”。是不是母亲、姐姐和女儿,更容易被亲情和爱所绑架?也许是的,但是在女性争取“我是我自己的”的奋斗中,性别之外或与性别并生的伦理困境,并不是能轻易丢弃的包袱,很多时候,所谓的开放结局,也只是带着残缺和痛苦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