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莅临好活科技,就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由平台经济衍生出来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问题,同好活科技董事长朱江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座谈。
朱江在座谈中表示,好活科技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为驱动的领先的数字化就业与协同治理平台,在用大数据+人力资源服务帮助劳动者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的同时,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牢了“保障网”。全面介绍了好活科技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体系。他表示,该体系涵盖了网约配送员全职业周期的各个方面,新人准备装备,好活科技与相关企业洽谈接入低息贷款;上岗前培训,好活科技指定专人给配送员进行安全培训;意外保障,平台接入包括安达宝等多个险种供配送员选择;纠纷调解,好活科技成立了专业的法务团队,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快捷参保,好活云绿色参保通道推动平台劳动者应保尽保,已经参与了城居险与新农合的工人,好活科技会及时补充意外伤害险,尽可能提供全方位保障。
2021年6月7日,好活科技开通灵活就业者购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线上通道,开放户籍地限制,允许江苏户籍人员以及就业地在江苏的人员在线购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职工养老险),同时启动“好活云就业服务专项保障资金”,资金总额100万元,用于新就业态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发生各类职业伤害时应急资金的储备,为他们织牢“安全网”。
林嘉教授高度评价了好活科技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好活“帮助劳动者找到好活,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景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林嘉教授指出,互联网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挑战,需要重新审视劳动者和雇主理论,思考雇佣的边界。林教授通过几则典型案例的分析,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全有或全无的劳动关系,现有的劳动法的判断框架基本采取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二分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要么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要么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在互联网平台所带来的零工经济中,互联网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往往非常模糊,这就使得法院在相关案例中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林教授表示,未来劳动法的发展,需要转变劳动法立法理念,提高劳动法立法技术,做到分类调整、分层保护,同时注重与各部门法的协调。
到目前为止,有300余名劳动者通过好活科技完成了纠纷调解,总计获得655万余元的调解金;2021年度,每天有3.4万名劳动者通过好活科技获得了保险保障,有1349名劳动者通过理赔服务,获得525万余元保险金。
在座谈结束时,双方表示将加强在劳动者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方向的合作,推动落实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探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进而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促进平台企业健康合规发展,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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