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全面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克志、周强、张军、喻红秋、傅兴国、陈一新、陈文清、唐一军,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联络员,中央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同时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廓清了当前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错误认识,深入分析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坚定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等文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张文中案等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促进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各级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认真总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涞水县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阁深有感触,由于几年来和河北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事情,感觉到不公正判决和企业陷入倒闭的困境,多次咨询求助各级领导和法学界专家。没想到涞水县政法委李艳霞书记收到求助信后,高度重视并批示回复,指示相关部门一定认真审理,对于涉及企业之间依法纳税,必须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一定客观公正的做出判决。企业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保护民营企业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检察机关如何把党中央关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更优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座谈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会上开宗明义:“要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探索,稳慎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以检察履职助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这不仅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应有之意,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多次谈到:“企业的形象就是企业的生命。”在办理涉企业案件中,既要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意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要把民法典中蕴含的产权保护理念贯彻到刑事司法中,对涉企业的案件,要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正在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也要随着案件的进度及时审查,如不需要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要及时解除强制措施,不能“一扣了之”。
检察机关要找准依法保护企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综合运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打出“组合拳”。一是要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人身和财产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看,有的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整体防范能力相对较弱。有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有的盗窃、抢夺、哄抢企业财物;有的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检察机关要亮出法律的“利剑”,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尤其要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惩治欺压企业的黑恶犯罪团伙,让企业家能安心经营、专心创业。二是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这两类犯罪直接破坏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影响企业家投资信心。要突出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犯罪,以及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垄断经营、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犯罪,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要依法严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促进形成“清亲”新型政商关系。三是要以持续抓好“挂案”清理和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营造公正司法环境。对各方面反映强烈的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要重点监督,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纠正以羁押手段逼还民事债务的行为。对市场主体涉产权的刑事、民事申诉,要及时、优先办理,严格依法律和政策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确有错误的,坚决启动纠错程序,促进依法纠正。最高检还强调要改进刑事司法办案的方式方法。慎重把握办案时机和办案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干扰。涉民营企业案件,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
需要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也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必备的流动资金、往来账号和生产运营资料。加快涉企业犯罪案件的办理进度,依法快速办结,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巩固开展的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成果,继续加大“积案”的清理力度,推动建立“挂案”清理常态化机制。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促使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解决“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达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目的。一要在思想发动上下功夫。深入做好政策宣讲,层层开展谈心谈话,让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安全、公平、正义等的殷切期盼。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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