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新规强化货运车辆污染排放监管

2025-03-25 10:21:35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我区出台《关于加强全区重点用车企业货运车辆污染排放监管工作方案》,确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重点用车企业货运车辆监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随着我区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机动车污染,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区PM2.5浓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即日起,我区将通过建立用车大户清单、有序推进重点用车企业(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建设及联网、加快推进在用车车载终端安装及联网、加强外地重型柴油货车管控等举措,强化用车大户和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按照目标,到2025年底,我区将以银川都市圈为重点区域,聚焦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煤炭、煤化工、仓储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单位,完成不少于100套门禁监控系统建设联网和120套重型柴油货车车载终端安装联网。到2026年底,全区范围内逐步提高重点用车企业(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和重型柴油货车车载终端安装联网数量。

“目前,对已建设门禁监控系统的A、B级和引领企业,满足超低排放改造清洁运输要求的钢铁、水泥和焦化企业,具备联网条件的,2025年底前完成与自治区移动源污染防治信息化监管台联网,对暂不具备联网条件的企业,说明原因并报计划完成时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厅将按照“谁改造、谁受益,先改造、先受益”的原则,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共计100套。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验收的企业,补贴22500元/套。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门禁监控系统建设及车载终端安装的资金投入力度。

按照要求,与我区重点用车企业(单位)签订大宗物料运输承运合同的外地重型柴油货车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应按照国家和注册地所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鼓励重点用车企业(单位)不断提高自有运输车辆新能源占比,与运输企业(个人)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时,应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