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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北斗融媒讯日前,辽宁省印发实施《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推出17条政策举措,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8月3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双友介绍,本轮政策预计释放惠企等政策红利20亿元以上。
据介绍,此次17条政策措施将最大限度发挥新一轮稳岗补贴作用,创新提出稳岗扩岗和劳务协作专项贷款等新的金融支持措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提升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突出吸引高校毕业生来辽留辽就业创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全方位提供融资、孵化、场地支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更加便捷政策服务和更加完善权益保障;创新实施青年就业培训,优化高校毕业生技能结构,着力缓解青年群体就业“结构性”矛盾,减少“摩擦性”失业现象。
在支持经营主体稳岗位保用工方面,包含5条政策措施。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对未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二是精准提供企业用工引才服务保障,运用“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专项行动,围绕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用工需求,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缺口问题。通过落实奖补政策,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品牌的优质人力资源供给作用。三是加强企业吸纳就业支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各类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吸纳就业补贴和培训政策。四是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升技能,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五是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带动就业较多的经营主体和支持创业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
在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方面,包含6条政策措施。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供给支持,发挥东北地区联动作用,搭建就业战略合作体系,高校毕业生无论是“离校前”还是“离校后”,都能够享受到不断线的就业服务。二是鼓励引导面向基层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围绕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就业岗位,通过落实倾斜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学扎根基层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征集更多优质就业岗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四是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稳定政策性岗位招聘规模。五是实施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确保每个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通过运用补贴政策重点提升见习转化正式就业比例。六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针对专业供给和市场需求“错位”问题,制定补贴政策,通过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离校未能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化就业能力。
在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包含4条政策措施。一是发挥市场对加大岗位供给的牵引作用,注重发挥新兴业态、平台企业、示范项目牵引优势,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二是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支持体系,推动创业孵化提档升级,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按上一个自然年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等费用定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群体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三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带动就业效应,提升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便捷性,最大程度减缓初创者资金压力。四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延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重点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政策服务支持力度。
在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方面,包含2条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提供“一对一”援助举措,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合理统筹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规模。二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优化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最大程度解决困难群众所急所盼。
接下来,辽宁将继续锚定各类经营主体和重点就业群体迫切需要,持续深入实施“春暖辽沈·惠企护航”专项行动,落实社会保险“缓”“降”“返”政策,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提升吸纳就业能力。推进“振兴有你·就有未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服务“双百日”攻坚行动,实施青年就业见习拓展计划,为每位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推动技能培训面向振兴发展需求,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必需等环节集聚,重点提升高校毕业生等初入劳动力市场的青年群体就业能力。发挥创业政策带动就业作用,推动新孵化小微创业集群与当地产业布局相融合,围绕金融、场地、培训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完备和优质的要素支持。
此外,辽宁还将推广复制沈阳市“舒心就业”等经验做法,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向社区、乡村基层延伸,推动建立更多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建和谐安定的就业环境,抓实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和兜底安置,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逐步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工伤预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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