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碳达峰碳中和“施工图”出炉。12月30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近日国务院国资委编制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创新应用、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机制等5个方面展开部署,明确到2025年中央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营收比重不低于30%。
据透露,国资委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指导意见》提出了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明确目标:到2030年,中央企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大幅下降,万元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中央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整体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力争碳排放率先达峰。到2060年,中央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有力推动国家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强化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是重要举措之一。调整国有资本存量结构,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增量投向,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增量向绿色低碳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也是中央企业未来的重要发力方向。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中央企业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绿色环保企业集团,培育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碳排放管理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指导意见》还提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其中包括加快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优化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业务占比。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产业链与价值链角度,中央企业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各环节的低碳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尤其是在能源行业,中央企业能够加强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绿色发展,加快全行业节能降碳。同时,从科技创新角度看,绿色低碳核心技术与基础科学的研发需要市场主体的持续推进,中央企业在规划、资金与布局等能力上具有较强实力,可以确保技术创新的长期性与协调性。此外,从稳妥有序与高效组织的角度,碳达峰与碳中和要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面对上下衔接、风险研判、保供稳价等实际情况,中央企业需要进一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