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重组遭遇变数。
11月29日晚,新力金融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称,重组存在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新力金融表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因素、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票股价在本次重组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的波动超过20%。尽管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积极主动进行内幕信息管理,且已按时登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但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潜在风险。
回查公告,11月10日晚间,新力金融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称拟购买比克动力不低于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1月24日晚,新力金融公告称,计划将金融业务置出上市公司,并购买比克动力75.62%的股权,公司股票11月25日复牌。方案显示,若交易顺利完成,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转变为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圆柱形电池、聚合物电池和方型电池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停牌前1个交易日,也就是11月10日,新力金融成交额急剧放大,并封于涨停。而从10月26日到11月10日,新力金融股价涨幅接近40%。
新力金融1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问询函重点聚焦了内幕交易风险等问题。
问询函指出,新力金融本次重组停牌前一日,股价涨停,且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20%标准。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披露:停牌前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接触、协商、签订协议等主要节点和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核实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在最新公告中,新力金融表示,本次重组还存在估值无法达成一致风险。此外,目前,重组交易的交易对方持有的拟置入资产存在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交易对方已经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协议签订前将解除相应股权的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事项。但若交易对方未能在正式协议签订前完成质押、冻结事项的解除,则存在交易取消的风险。
实际上,新力金融本次重组标的——比克动力也存在持续亏损风险以及未决诉讼风险。
公告显示,最近两年及一期,比克动力净利润分别为-7.68亿元、-10亿元和-1706.22万元,经营持续亏损。
新力金融表示,重组标的存在大量未决诉讼,涉及客户、供应商及股东等,主要包括起诉客户、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起诉、因触发股权回购及业绩补偿被股东起诉等,涉诉金额较大,存在潜在负债事项。一旦上述重大未决诉讼导致重组标的担责或对被告难以追偿,将会对重组标的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