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我省3集体4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其中,鞍山市乡村振兴局、阜新市乡村振兴局和葫芦岛市南票区乡村振兴局获评先进集体。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处孙大川、铁岭市扶贫统计监测中心徐显亮、宽甸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曾繁强和国营建平县八家农场扶贫办刘志伟获评先进个人。
省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希望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