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迷信“护眼”宣传 哈尔滨消协公布护眼灯比较试验结果

2021-06-01 12:31:17

来源:互联网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近年来,我国学生近视率较高,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护眼灯成为了消费者购买台灯的首选灯型。那么,面对市场上各类宣称“护眼”的产品,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日前,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对市场上的8款护眼灯进行了比较试验。

    目前国家标准中并没有对护眼台灯的“护眼”进行定义,对于商家宣称的产品“护眼”功能,本次比较试验从多个测试角度,通过客观的测试数据测评产品,以指导消费。本次比较试验根据前期市场调研及问卷调查的结果,选择了各大电商平台消费者关注度高、销量好的护眼灯产品,样品均为工作人员在各电商平台模拟消费者购买,共计8款样品,分别为国产品牌欧普照明、小米、孩视宝、雷士、阿米达和绿动力以及进口品牌松下和飞利浦。

    护眼灯比较试验结果汇总表

    此次比较试验包括色温、显色指数、桌面照度和照度均匀度、蓝光危害等四项指标。

    结果显示:8款护眼灯相关色温测试均符合要求,均在4000K范围内,适合夜间使用,减少对视力造成的危害。

    8款护眼灯显色指数Ra均超过90(标准要求为80),其中国产品牌欧普、孩视宝、雷士和小米,进口品牌松下和飞利浦表现突出,有一款样品实测显色指数小于宣称,但仍超过90。

    在桌面照度和照度均匀度测试中,有5款护眼灯宣称与测试值相符,照度等级达到AA级,更易看清字迹,减少眩光,减少眼部疲劳及不适。绿动力和阿米达的说明书和铭牌均没有显示标称的照度等级,绿动力在其售卖渠道中宣称符合AA级,但实际依据GB/T 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测试得到的测试结果,最小照度和照度均匀度均不满足A级的限值要求,阿米达在售卖途径中未宣称符合A级或者AA级,本次最小桌面照度及照度均匀度测试结果中达到A级。

    8款产品视网膜蓝光危害全部达到RG0无危险级分类,均与产品宣称的无蓝光伤害或减蓝光的说法一致,保护用眼健康。

    记者了解到,GB/T 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标准早在2017年就已发布实施,但是由于其标准性质为推荐性标准,部分企业未按照该标准设计产品。同时各类监督抽查中,未涉及桌面照度及照度均匀度要求。江苏省消费者协会2017年发布的读写台灯比较试验结果显示,173批次样品中,有半数样品存在色温过高、照度过暗等问题。其中,色温偏高的问题最为突出,所有项目都符合相关参考要求的仅有3个批次。2020年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浙江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73款读写台灯比较试验报告显示:在73款样品中,仅12款样品各项测试指标良好。灯具产品质量仍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光照不均匀、光照强度不够、灯光下颜色失真出现色差等都是消费者购买或使用时非常关注的内容。记者了解到,不少品牌护眼灯都宣称自己的产品有“护眼”功能,打出“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招牌。但大部分消费者对护眼灯产品概念混淆,加之国家未对护眼灯或标称护眼功能的读写台灯出具标准,因此,市场上那些名目繁多的护眼产品,让消费者难以选择。

    为此,哈尔滨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护眼灯产品时要购买品质有保证的产品,选择执行标准为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9473-2017,具有CCC标志的读写作业台灯产品;留意标签宣称,优先选择照度等级为AA级或A级的产品,优先选择蓝光危害等级为RG0无危害的产品,尽量选择高显色指数的产品。在使用护眼灯时根据场景调节护眼灯,夜间使用护眼灯时,房间主灯也需要打开,并将护眼灯的相关色温调至4000K左右。需要注意的是,护眼灯作用有限,不要盲目依赖护眼灯护眼效果,目前暂无标准定义护眼效果,不要迷信护眼灯“护眼”功能,日常在读写作业时要保持正确的姿势和良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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