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指导和帮助重点产业、行业领域的企业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依托企业项目招收培养博士后。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放宽企业博士后进站年龄至40周岁,对于特别优秀、重点领域急需紧缺型人才,进站条件采取“一事一议”。
对于联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功招收培养1名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允许“先培养、后设站”,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独立开展博士后招收工作。支持设站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建立信息供给互通机制,定期推送人才招聘、成果招标、技术需求等信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质量。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中小型科技类企业开展智力服务,博士毕业生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经用人单位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还可申报或认定正高级职称;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省中小型科技类企业工作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