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白皮书
2016年至2020年,共批准逮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件331人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省检察院举行知识产权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辽宁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白皮书》,通报2016年至2020年我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及4件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件331人,提起公诉386件777人,有罪判决率为99.7%。5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4.6%,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等多个罪名。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量最为突出,占全部侵犯知识产权起诉人数的88.5%。
通过对办理案件全面梳理分析发现,我省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犯罪“产业链”化、由线下向线上扩展、经销商成为犯罪高发人群、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与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相互交织的新趋势和新特点。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新形势新要求,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直达诉前侦查源头,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关注民生民利保护,加大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案件的查办力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意见交互等功能覆盖。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到案结事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形成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合力,提升办案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我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权利人合理赔偿机制、告知制度、案件查办协作、相关领域专项治理、侵权研判等开展工作,延伸保护触角,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