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省级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策源地”
“省级大学科技园实行认定管理,申请认定需具备10个条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加强和规范全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管理,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日前,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修订完成了《辽宁省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辽宁省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一定科研优势特色的高等院校为依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原则,将高等院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和军民融合的重要平台和科技服务机构。它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高校师生创业的实践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