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为创新搭平台植沃土
高效配置资源 释放主体活力
创新是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最大增量。年初以来,省科技厅积极转换思路、转变方式,把更多精力从分钱、分物、定项目转到定战略、定方针、定政策和创造环境、搞好服务上来,为创新打造良好“生态体系”。结合科技型企业需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关于以企业为主体技术创新需求提出、项目生成、组织实施、评价评奖的制度创新若干意见》等文件,推进构建由企业做“盟主”的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实施“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目前,已公布首批200个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名单和100个“揭榜挂帅”榜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效率。
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壮大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群体。出台《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组建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省内高新区为主要载体建设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集聚区。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力争2021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50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新培育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500家以上。
“带土移植”引进人才队伍,助力高端科技人才培育和发展。充分运用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兴辽英才”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政策手段,加大人才项目对企业倾斜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引才方式。今年,还将面向省外和海外高端人才密集型城市,借助高水平人才中介机构,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推介辽宁科研优势,发布引才政策。
突出创新生态优化,着力为创新提供“优良生态”和“优质土壤”。制定《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从科研与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才等七大方面,以立法促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力争形成全面系统引导、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