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灯塔市纪委监委多角度推进,坚决整治公职人员插手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为企业合法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灯塔市纪委监委利用广播、政府网站、市民健身广场大屏幕等多种媒体媒介,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及整治范围进行宣传。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市区10个分厅以及14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悬挂公职人员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公告板,明确了整治内容和举报方式。同时,市纪委监委联合市营商局,在全市各党委(党组)开展公职人员插手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对照自查自纠内容逐项逐人逐事进行自查,形成单位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74家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整治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对部分可以立即纠正的问题立行立改。市纪委监委收到自检自查问题清单891份,查摆问题70条。结合督查检查、单位自检自查、信访举报、巡察和其他部门转来的问题线索内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市纪委监委还成立6个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走访企业、下发举报监督卡,对服务企业窗口单位进行暗访,纠正和查处公职人员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慵懒散漫、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违规谋利等行为。对干扰企业经营、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出重拳、下猛药、严整治,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去年11月份以来,立案影响、破坏营商环境案件5件,解除劳动合同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