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来啦!错峰办理更便捷

2021-03-04 20:46:10

来源:互联网

    近日,网友在热闹地讨论着“退钱还是补税”,有网友说“去年退了3000多元”,有网友说“补缴了1000多元”,其实他们说的是2020年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公告称,相关纳税人可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2020年度汇算。

    初期办理人数较多,建议错峰办理

    今年的操作方式,跟去年一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就能完成退税或补税。有网友表示,3月1日当天已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并在第二天上午就拿到了退税款。也有网友表示,这两天,用手机进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页面显示“系统繁忙,请稍后再试”。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昨天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页面自动跳出关于错峰办理年度汇算的通知,提示个税年度汇算从3月1日起到6月30日结束,初期办理人数较多,建议纳税人在税务部门与纳税人单位提前约定的时间内错峰办理,尽量避开每天9时—11时、14时—16时、19时—21时的高峰时段。

    个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怎么算?

    退税和补税是如何计算的?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给出了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公式中,综合所得收入包括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个税起征点为60000元/年,即在每人每月5000元的免税工资收入基础上,还可以通过申报专项扣除减免个税。专项扣除一共包括6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

    哪些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上了解到,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

    另外,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

    2020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变化?

    建立“首违不罚”制度。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对纳税人2019年度汇算补税和2020年度汇算退税进行关联。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再依法申请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

    有针对性地增加和优化了申报过程中的提示提醒。App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将自动取消纳税人网络撤销权限。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王丽

关键词: 个税 年度 汇算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