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浙江苏泊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物价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全数退还多收价款,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93500元。
天眼查App显示,浙江苏泊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为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冠华,经营范围包含实业投资;厨房用具及配套件、取暖器具、五金交电等,该公司由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