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巨亏并倒贴,是市场波动还是中行原油宝产品设计存在缺陷?
受原油宝事件影响,4月23日,中国银行(601988.SH)开盘跌幅扩大至2.83%,随后触底反弹,截至上午10:00,报3.47元/股,跌幅1.7%。
4月22日晚间十点,中行公告称,近日,部分媒体就中行“原油宝”业务进行了报道。该业务有关情况已在相关网站说明。本行将依法合规处理相关业务后续事宜。
在其官网上,22日中行连发两则关于原油宝业务的公告。
官网公告显示,中行于2018年1月开办“原油宝”产品,为境内个人客户提供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的交易服务,客户自主进行交易决策。其中,美国原油品种挂钩CME的WTI原油期货首行合约。个人客户办理“原油宝”需提交100%保证金,不允许杠杆交易。
原油宝产品挂钩境外原油期货,类似期货交易的操作,按照协议约定,合约到期时会在合约到期处理日,依照客户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其中,移仓是指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当期合约,同时开仓下期合约;轧差是指仅平仓客户持有的全部当期合约。
按照协议约定,在进行上述所提“移仓和轧差”操作时,合约结算价由中行公布,参考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相应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
关于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处理情况,工行称,根据协议约定并提前公告,4月20日为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当月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2点。
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急剧下挫,下跌至史无前例的最低-40美元附近。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出现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第一个负值结算价。
当时,为排除当日结算价为负值是由于交易所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原因造成错价的情况,中行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及市场参与者联系求证,
因此暂停挂钩美油合约的原油宝产品交易一天
,未影响客户权益。
目前,主要参与者仍将根据交易所规则参考该结算价进行结算。中行已依据事先约定完成5月合约的到期处理。
关于强制平仓,中行对此表示,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对于已确定进入移仓或到期轧差处理的,将按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处理,不再盯市、强平。
此外,中行表示,经中行审慎确认,美国时间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为有效价格。根据客户与我行签署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原油宝产品的美国原油合约将参考CME官方结算价进行结算或移仓。
同时,鉴于当前的市场风险和交割风险,中行自4月22日起暂停客户原油宝(包括美油、英油)新开仓交易,持仓客户的平仓交易不受影响。
针对目前市场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4月22日采访了期货行业、银行业专家、律师等。(详见:中行称原油宝由客户自主交易决策,律师:投资者可索赔)
1、投资者巨亏并倒贴,是市场波动还是中行原油宝产品设计存在缺陷?
国内某期货公司董事长:价格的暴跌,巴菲特也没想到,完全颠覆世界观。但是给期货投资者上了生动的一课,长期以来支撑人们投资的商品有铁底,没有铁顶的观念,被实践证明也是错误的。
某机构大宗商品资深分析师:核心点不是价格波动,原本全额交易的“原油宝”因为油价变负才会出现本金亏光还要倒贴的情形,核心应该是银行有没有做相应的风控措施。但在做市商模式下的原油投资品种,原油宝设计本身没问题。关键是风控做了没?为什么没做成?这个需要解释清楚。
上海某律师:在2020年3月以来,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明显,中国银行在“原油宝”产品设计之初以及后续“原油宝”交易过程中,都应提前考虑各种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并进行防范和控制,然而,中国银行却在“原油宝”产品交易规则中规定了不合适的移仓换月日(交易日倒数第二天),导致中国银行在“原油宝”产品进行平仓时,遭遇重大的流动性问题,产生巨亏。
2、为何别的银行早就进行了移仓,而中行坚持到最后,价格暴跌后市场找不到交易对手,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上海某律师:同比市场其他金融机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于本月14-15日就基本完成其持有的WTI原油5月期货相应移仓换月工作(平仓价格基本也在20-21美元之间),中国银行明显未尽到审慎经营及勤勉尽责之义务,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协议中有保证金低于20%就要强行平仓的要求,为何中行没有强平?
中行《关于原油宝业务情况的说明》: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
北京某律师:中行表示设置了20%的强制平仓线,但是实际操作时并未严格执行,即价格跌破20%保证金未平仓。按照合同约定,中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4、4月21日,因为价格暴跌,中行宣布原油宝产品“美油/美元”、“美油/人民币”两张美国原油合约4月21日暂停交易一天,是否封死了投资者的逃生之路导致亏损进一步扩大?
中行《关于原油宝业务情况的说明》:根据协议约定并提前公告,4月20日为原油宝美国原油5月合约当月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2点。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急剧下挫,下跌至史无前例的最低-40美元附近。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出现了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WTI原油期货合约上市以来第一个负值结算价。为排除当日结算价为负值是由于交易所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原因造成错价的情况,中行积极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及市场参与者联系求证,因此暂停挂钩美油合约的原油宝产品交易一天,未影响客户权益。
上海某律师:中行一方面承诺移仓不会遭受损失且保证金低于20%将进行平仓,另一方面又在冻结客户交易权限的情形下主动交易,以市场最低价成交,并由此要求客户承担其交易带来的损失,客户无法对自身遭受损失进行补救,中行放任该损失的无限扩大。
5、目前巨亏的投资者该怎么办?投资者该按照-37.63美元/桶的价格进行结算,还是可向中行索赔?
中行《关于原油宝业务情况的明》:“移仓和轧差”操作时,合约结算价由中行公布,参考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相应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均价计算当日结算价。
4月22日,中行公告称:“经我行审慎确认,美国时间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货合约CME官方结算价-37.63美元/桶为有效价格。根据客户与我行签署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我行原油宝产品的美国原油合约将参考CME官方结算价进行结算或移仓”。
上海某律师:基于中行未尽到审慎经营及勤勉尽责之义务以及存在相应不合规行为(移仓中投资人的无法作为及移仓过程中中国银行的不作为及放任损失无限扩大),要求中国银行赔偿投资人损失。
某银行业专家:中行的公告中暗含一个信息,就是可能会承担移仓不当的部分损失。因为在新的情况说明中,中行未再强调每桶-37.63美元的结算价格,不排除中行作出让步,按照4月20日暂停交易前的价格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