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1信用卡被警方调查的消息搅动了网贷金融圈。根据警方通报,“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
作为中国最大的在线信用卡管理平台,而且还是一家上市公司,51信用卡这起事件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51信用卡CEO孙海涛第一时间在微博道歉。在笔者看来,这份道歉信字数虽多,却避重就轻。孙海涛的这一份道歉信长达800余字,更多的是在强调“相信”“保障”“杜绝”“自有净资产余额38亿元”“业务正常”……与其说这是一份道歉信,毋宁说更像是为平台鼓劲,坚定投资者对51信用卡的信心。至于这场涉事风波,他只归因于管理的不完善以及对合作公司的培训和监督不够。如此表述,令人不禁问上一句,这起已上升至警方调查、暴力催收债务涉嫌刑事犯罪的事件,就靠一句“对不起”简单总结?孙海涛道歉信中的每一个字,从始至终并未提及“法律责任”四个字。在消费金融借贷迅猛发展的今天,网贷市场已形成了一条上下游完备的产业链条,出资方、借贷平台、催债方……
然而,51信用卡和外包的催债公司并不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后者造成的事件后果涉及责任量定。冒充国家机关、恐吓、“呼死你”打爆债务人电话,相比电影中“泼红油漆”的场景,这一系列现实的催债场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外包的催债公司用极端的手段挑战法律、侵犯人权,破坏了稳定的社会秩序。“外包公司有罪,雇主可以免责。”这一论调并不妥当,这是基于个体的原子论假设。在这一假设里,各个社会主体完全孤立,彼此没有联系。由此衍生的逻辑是他(催债公司)暴力催收,与我(网贷平台或放贷机构)有何相干?先不说这一假设站不住脚,网贷领域的规定也绝不允许这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显示,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本公约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51信用卡雇佣催债公司,是否做到了上述文件规定的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投诉情况?警方在通报中提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51信用卡”如果能正视这些投诉,早早处理违规的外包催债公司,事情也不至于闹到如此地步。孙海涛将暴力催债简单归因为公司“管理不完善”,更像是一套转移责任的说辞。
在这起事件中,更需要反思网贷领域屡禁不止的暴力催债。逾期被催债,资金无节制地向高风险借款方放款,暴力催债成为回笼资金行之有效的手段。解决暴力催债的问题不应止步于处罚不法行为,而是需要在源头堵住高风险、缺乏还款能力的群体借贷。
网贷是基于陌生人的货币交易,借贷契约的完成依赖金融信用。但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用缺失。一方面,借贷平台刻意回避贷款累计利率,风险提示不到位;另一方面,借款人隐瞒个人资质的不利信息,形成错误的预期。
强行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借贷配给,契约的搭建本身并不牢固,外溢风险最终还是会由社会承担成本。严惩恶意催贷的罪恶行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要严惩恶意借贷,理顺信用基础之上的借贷撮合。建立统一、共享、开放的社会征信体系,同时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这些都是切实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