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报道:未婚情侣要不要办理“连心贷”?

2023-02-23 07:44:1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在“接力贷”之后“连心贷”又上了热搜。有市场消息称,农业银行近期针对雄安购房者推出新的商业贷款产品“连心贷”,主要以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连心贷”并非新事物,多年前就已推出,但市场需求不大,属于小众产品,只有少数银行可以做。有专家认为,在限购限贷的背景下,“连心贷”对市场意义不大;此外,办理该业务的客户也要注意万一分手后可能产生的财产分割风险。

并非新事

农行多年前已推出“连心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农行针对雄安某楼盘的购房者推出一款新产品—— “连心贷”,未婚男女朋友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向农行申请个人房贷。有媒体认为,这是银行在目前助力楼市复苏背景下的金融创新产品。但据北青报记者了解,“连心贷”并非新事物,早在十多年前农行就已推出,不止雄安,海南、北京、贵阳等多个地区的农行都可以办理“连心贷”业务。在北京地区,除了农行也有其他个别银行可以开展类似业务。

2月22日,北青报记者在农业银行官网发现一篇题为《个人住房贷款 “贷”出品质生活》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男主人公郑志在农行咨询“家装贷”时,也了解到农行新推出了一种“连心贷”的房贷产品。文章对该产品介绍称:“可以加强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未婚的男女朋友可以作为共有权人一起申请贷款,并一起作为新房的所有权人。这样的贷款产品,也可以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平等明晰,少了不少还款方面的压力。客观上,也能减少不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搜索显示,该篇文章最早的刊发时间为2014年7月8日。

根据农行官网的介绍,“连心贷”指为明确婚前财产归属或增强还款能力,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有权人,由双方或者一方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连心贷”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登载的买受人应为男女双方,所购住房应归属双方共有,既可由男女双方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也可由一方单独申请贷款。一方单独申请贷款的,另一方应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贷款存续期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办理地区

多地可以办理“连心贷”

2月22日,北青报记者拨打农行客服电话,接线客服人员表示,的确有“连心贷”这一产品,但系统显示只有海南等少数地区开展,其他地区的情况还需要具体联系当地分支机构。随后,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农行某支行个贷客户经理,对方表示,该支行一直可以办理“连心贷”,但实际办理的人很少。朝阳区某资深中介也向北青报记者证实,未婚男女朋友可以一起借款买房,能办的银行不多,办理的客户也少。去年她经手了一例,不是农行,是另一家国有大行办的。

据了解,“连心贷”业务也不止北京、雄安有。

2022年11月30日,贵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官微微信公众号曾发文介绍农行贵阳分行推出的“职工团购房优惠政策”,其中明确写道:“如借款人收入还贷比不足,我行有特色贷款品种‘连心贷’‘接力贷’。”六天之后,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官微也发布了“贵阳市8家银行支持职工团购房优惠政策合集”,8家银行里只有农行推出了“连心贷”这一特色贷款品种。

当然,市场上大部分银行都没有类似业务。2月22日下午,某国有大行东城一家支行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支行不做“连心贷”这样的业务,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

专家观点

“连心贷”对市场意义不大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连心贷”业务十几年前就已推出,市场需求非常少,这个业务对市场来说意义不大。张大伟列出了三条原因。第一,对于限购限贷的当下市场现状来说,首次贷款属于非常宝贵的资格,一般不会随便使用。未婚男女一起申请“连心贷”,就占用了两个首贷资格。而且在实践中,大部分情况下并不需要同时出具两个人的收入证明。第二,男女双方既然已经考虑一起贷款买房 ,不结婚的可能性不大,大多数人会选择先登记再买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雄安购房资格要求严格,很难有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资格的情况,所以这个业务对于市场来说意义不大。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王小嫱表示,从市场的角度看,商业银行目前贷款额度充足,无论是在贷款利率还是在借贷条件上均宽松,加大对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支持,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产品多样化的做法也是值得肯定的。但从信贷产品本身风险角度看,“连心贷”的还款主体是男女朋友,由于男女朋友更多的是情感关系,并没有法律关系,若后续出现情感纠纷,出现贷款违约的概率较大;此外,对于贷款者自身而言,若后续出现情感纠纷,难以划分各自义务,也会给自身带来更多的麻烦,建议还是谨慎使用“连心贷”进行贷款。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戴金花表示,银行推出的“连心贷”商业贷款产品,以未婚男女朋友作为共同还款人,对于有购房需求的未婚男女来说,降低了购房门槛,两个人一起还贷;对于银行来说,是多了一个还款人,多了一份保障;对于开发商来说,扩大了销售群体,能提高销量。但这种模式对于两名购房人来说,风险却比较大。

戴律师强调,男女朋友在购房过程中,从签约到交房,再到实际居住时间比较长,可能会发生一些其他的变故,因此,需要提前设定好房屋处置决策、利益分配等机制。比如分手了,出现了赠与、继承、转让、出租、被查封、抵押等情况怎么办。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婕  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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