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邹煦晨 编辑/张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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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的供应商荣泰电工,其于近日公布更新后的主板IPO申报稿。
有意思的是,荣泰电工申报稿签署日的当天,其第二大原材料供应商却决议解散,拟进行注销。
另外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而荣泰电工2019年和2020年的年末,其有关比例高达41.69%和31.24%。即荣泰电工2019年年末时,每5个人中就有2个是劳务派遣。
第二大原材料供应商决议解散
荣泰电工主营业务为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安全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云母纸和玻璃纤维布等产品。其中新能源汽车安全件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电芯、电池模组、电池包及整车热失控防护及自动驾驶系统的绝缘防护。
荣泰电工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为特斯拉、大众、宝马、沃尔沃新能源汽车安全件主要供应商。
不过,这位“主要供应商”的财务数据并没算太准。荣泰电工在更新后的申报稿中,其把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
比如,2021年财报差错更正的理由包括,公司将自有资产的更新改造披露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未按准则要求归集于固定资产项下;部分材料成本差异直接计入了当期成本而未参与发出计价导致部分原材料、库存商品期末结存单价异常;部分关联方财务利息计提金额不准确;公司受托加工业务未按净额法核算等。
更正后的财务数据为,荣泰电工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营业收入分别为3.04亿元、3.65亿元、5.22亿元、2.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39.87万元、2917.59万元、1.04亿元、0.55亿元。
报告期内,特斯拉均为荣泰电工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则是在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为荣泰电工前五大客户,相关金额分别为2430.32万元和1852.19万元,占荣泰电工营业收入的4.66%和7.02%,占比呈上升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宁德时代持有29.40%财产份额的宜宾晨道在2021年9月增资入股荣泰电工。宜宾晨道目前为荣泰电工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2%。并且,宜宾晨道还曾与荣泰电工签订过对赌协议,相关协议中约定了股权转让及整体出售限制、跟随出售权、反稀释以及要求回购权等特别约定事项。之后,随着荣泰电工上市进程的推进,有关对赌协议进行了终止。
供应商方面,荣泰电工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第二大原材料供应商均为湖北新四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四海”),相关金额分别为1882.35万元和1408.46万元,占原辅材料采购金额的比重分别为8%和10.47%。
原材料供应商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四海在2022年12月13日因决议解散拟注销登记。清算组成立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清算组备案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值得一提的是,荣泰电工近日公布申报稿的签署日期正是2022年12月13日。
那么,荣泰电工第二大原材料供应商为何决议解散,拟进行注销?
注销备案摘要,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曾2/5的人为劳务派遣
报告期各期末,荣泰电工正式员工总数分别为428人、559人、783人和993人,看起来增长速度颇快。不过,从用工总人数来看,其增速则没有那么快。报告期各期末,荣泰电工用工总人数分别为734人、813人、800人、997人。
用工总人数与正式员工总数的差额为劳务派遣人数。其中2019年和2020年的年末,荣泰电工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306人和254人,占用工总人数的41.69%和31.24%。即荣泰电工报告期内,曾每5个人中就有2个是劳务派遣。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2016年3月1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摘要,数据来源:国家人社部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建新对记者表示,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但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常规性工作岗位也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这实质上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如果没有IPO计划,荣泰电工是否会对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进行改正?
谈起IPO,荣泰电工此次主板IPO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8.8亿元,而截至2022年6月30日,荣泰电工净资产也才4.53亿元。
除超自身净资产募资外,荣泰电工8.8亿元中拟拿出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补血”的必要性,荣泰电工在申报稿中列举了一大串。比如,公司所处绝缘材料行业对产品安全性及可靠性要求严苛,新产品研发过程需要定制模具并进行大量实验,相应的研发及试制成本较高。在满足下游新能源汽车客户在前期技术研发、工艺论证等方面也需要预先投入大量资金,同时由于新产品通过客户认证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验证,研发周期整体较长,企业有较大的流动资金压力。随着公司产品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存货等占用的资金将保持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荣泰电工在2021年3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400万元。而荣泰电工2019年和2020年的归母净利润也才2139.87万元和2917.59万元,合计只有5057.46万元。
那么,大额现金分红和募资“补血”是否“和谐”。
这个股东或“血亏”9.41亿元
荣泰电工此次IPO拟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25%。以此计算,荣泰电工达到8.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时,其估值为35.2亿元。
资料显示,荣泰科技在2011年8月至2018年5月为荣泰电工唯一股东,由曹梅盛和葛泰荣这对夫妻控制。2018年6月,荣泰科技的“兄弟”公司湖南源臻对荣泰电工增资。荣泰科技降为荣泰电工第二大股东,持有荣泰电工彼时43.75%的出资额。
2019年1月,荣泰科技将全部出资额以2.09元/一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了岳阳普斯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普斯杰”)。普斯杰则为张奇克的全资公司。荣泰电工申报稿并没有披露,张奇克与曹梅盛和葛泰荣存在关系。
另外,这次转让还引发了诉讼。即2019年1月2日,荣泰科技的股东曹万荣、曹一名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包括,确认荣泰科技关于将所持有的荣泰电工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岳阳普斯杰的股东会决议无效。结果来看,曹万荣和曹一名的一审败诉,2019年8月的二审也败诉。
诉讼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有意思的是,2021年3月,普斯杰将荣泰电工彼时41.60%的出资额,即3327.9万元的出资额卖给湖南源臻时,也才卖了6968.75万元。
而且两个月后,2021年5月,湖南源臻仅将荣泰电工彼时4%的出资额,即320万元的出资额卖给和时投资便收获3200万元。
初步计算,若荣泰电工达到35.2亿元的目标,且普斯杰不进行转让,这部分股份估值为10.1亿元,“血亏”9.41亿元。
关于,普斯杰2021年3月转让出资额的原因,荣泰电工在申报稿中表示,荣泰科技原股东之间的诉讼纠纷导致普斯杰所持荣泰电工股权在转让后被冻结,普斯杰为降低投资风险,将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部分对应的股权转让给湖南源臻,具有合理性。
某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这里有两个疑惑,一是荣泰电工申报稿只披露了曹万荣和曹一名发动的那则诉讼,且诉讼二审已于2019年8月判决。普斯杰2021年3月转让时应该不会受到这则诉讼的困扰。那么,除了申报稿披露的诉讼外,是否还有其他诉讼?二是,2019年1月便进行转让,到了2021年3月,大部分股权转让款为何尚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