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噪声诉前禁令具有重要的意义

2022-04-19 08:59: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4月16日世界噪音日来临之际,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发出首份噪声环境侵权诉前禁止令,以保障市民疫情防控期间的居家学习生活安宁。王先生一家自2018年12月起,发现附近李先生房中经常有古怪的吼叫声,内容为“荒山野鬼”。王先生的女儿现为小学生,需居家线上学习,噪声严重影响学习效果。王先生向海珠法院提交诉前禁止令申请,要求李先生停止制造噪声。海珠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噪声已严重影响王先生及其家人的宁静生活及小孩学习,如不及时制止,将使王先生及其家人宁静生活的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遂裁定要求李先生不得通过播放“荒山野鬼”录音等方式制造噪声扰民。

禁止令属于行为保全,即责令行为人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应该说,这一噪音诉前禁止令在全国而言尚属先例,算得上广州法院系统的开先河之作。虽然是“吃螃蟹”之举,该禁止令不仅不违法,反而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撑,且为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处理、协调邻里关系树立了司法裁判样板。

该案所涉纠纷主要涉及相邻关系。所谓相邻关系,主要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古至今,相邻关系都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关系和民事关系,甚至可以说,只要是社会上正常生活的人,都会与邻居发生相邻关系。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提供必要便利。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尽量少制造噪声,无疑是构建和谐邻居关系的重要内涵之一。据报道,经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监测,涉案声音在申请人房内为36分贝,但可清晰听到;由于该噪声并未达到噪声限值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的标准,故相关执法部门无法予以处罚。但对于民法领域的相邻关系而言,“噪声”属于相对的概念,未必是符合噪声标准的声音才算噪声,只要对邻居产生不利影响,严重影响生活安宁的声音都可称之为“噪声”。因而,法官依照申请人的申请,果断采取诉前禁止令方式,裁定制造噪音的邻居停止侵权的作法,合法合情合理。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