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广东深圳的吴先生在等待快递送达的过程中接到自称物流公司的电话,说因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整车快递要被销毁,并主动提出“理赔”。之后,吴先生按照对方“指导”的流程操作,在与对方“共享屏幕”的情况下泄露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骗超过10万元。
河南的刘女士也在一次网上购物后收到了“客服”因商品质量问题提出的“理赔”请求,同样在“共享屏幕”后被对方转走10万元。报警后,警方帮助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拦截5万元。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调查发现,一种“伪造身份+共享屏幕”式的电信网络诈骗,使许多人蒙受财产损失。
“您好,您购买的拉杆箱近期被很多客户投诉,经质检后发现含有严重的致癌物,我们公司会给您双倍赔偿”。近日,湖北的邹女士接到了一个自称是某购物平台客服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准确说出了她的姓名、地址、订单编号等,邹女士便没有怀疑其身份。
“理赔”过程中,对方先让邹女士扫描二维码进入“官方界面”,之后以方便指导操作为名要求其加入视频会议并“共享屏幕”。在得知邹女士银行卡上没有多余资金后,又要求她开通某社交软件上的钱包功能。邹女士产生了怀疑,对方随即提出可以教邹女士关闭钱包借贷窗口,且恐吓不关闭会影响征信。其间,邹女士多次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最终,在非本人操作的情况下,邹女士账户共被转走1.5万元借贷款。
通过对黑猫投诉平台数十起有关“共享屏幕”的投诉进行梳理,记者发现,诈骗分子准确知道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并会以指导操作、验证是否为本人等为由,要求受害者使用会议软件或扫描二维码进入会议界面后“共享屏幕”,再以开通某项业务才能收款、刷够银行流水才能收款、多领款后需要退回、必须关闭借贷窗口否则影响征信等理由,让受害人或操作转账或输入银行卡账号密码,在获得银行卡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后提款。
“不同于‘广撒网’式的诈骗,在冒充客服退款诈骗中,诈骗分子往往精准掌握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北京星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郝旭东律师认为,个人信息泄露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网购平台、商家、物流公司等主体有义务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作为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平台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郝旭东说。
在“理赔”过程中,诈骗分子往往通过“以假乱真”的“理赔”页面,达到获取被害人信任的目的。“一些受害人扫描二维码进入的看似是官方界面,但实际上是诈骗分子仿冒的网页或App。这种网页或App很容易植入病毒盗取账号密码等信息,还会通过链接多次跳转、域名随机变化、泛域名解析等多种技术手段规避检测。如果诈骗分子使用的是国外不需要实名认证的服务器,追查难度就更大了。”一名从事网络编程的业内人士说,木马网站加上“共享屏幕”,让受害人的财产面临双重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认为,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泄露个人信息的有责主体依照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从实践情况看,通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治理还存在薄弱之处,亟待规范管理。”刘晓春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已经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法从通信、金融、互联网等环节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郝旭东建议,接到客服退款、注销校园贷款等电话,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可以联系电商平台客服或者官方在线客服进行确认。要求添加QQ或微信、点击链接、扫二维码、“共享屏幕”等,往往都是诈骗,切勿相信,更不要输入密码转账。
“‘国家反诈中心’App能够及时把新型诈骗以最快的速度让公众知晓并提高警惕,是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软件,建议公众下载安装。”刘晓春呼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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