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城汽车坦克300系列新车订单私下加价交易的特殊现象,引发消费市场广泛关注。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终端销售市场一车难求的背景下,提前进入排产阶段的新车订单正成为一种紧俏商品,提车界“黄牛”应运而生。不过,这种购车方式会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详见《中国消费者报》2021年12月13日2版《提车找“黄牛”后果挺严重》)。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消费者若选择购买他人手中的新车订单,除会增加额外购车成本、无法享受私人定制化服务外,还潜藏着其他不为人知的风险,会给今后用车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私下“交易”的代价
“最近因市场关注度较高,厂家对这方面的管理比以往更严格,如果你通过购买他人新车订单的方式来购车还需尽快办理,避免以后不能完成车辆过户手续。”日前,记者在WEY品牌北京寰宇标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暗访时,得到了店内销售人员的“善意”提醒。
记者在和店内销售人员的交谈中得知,他们对于这种购车方式并不感到陌生。“几乎每周都有消费者到店咨询这种购车流程。”销售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提交新车订单人只要和实际购车人在汽车经销商的配合下签订一份所谓的“租赁”合同,即可完成车辆订单身份转移,在车辆正常过户的同时,实际购车人也顺理成章成为“首任车主”。
这种购车方式看似方便了急需购车的消费者,然而在车辆落户之后,车辆使用却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在车辆信息可以更改的前提下,唯独新车订单人联系方式和姓名不可更改。这就意味着,虽然车辆名义上已过户到实际购车人名下,但在厂家后台备案信息中,新车订单人一栏填写的却是提交新车订单人的姓名。
如果是一辆传统燃油车,这样做不会引发更多连锁反应。然而,对于被多项科技赋能的智能网联汽车而言,可能带来致命隐患:消费者的车辆远程系统控制权被掌握在他人手中。
或许有的消费者认为,买车后可以不使用远程操控系统。但问题的关键是,这辆车的远程操控系统主动权,自始至终就不在实际购车人的手中,而是掌握在看不见的那双“隐藏的手”中。
比如,消费者通过购买他人新车订单方式买了一辆坦克300系列新车,4S店可按照规定为车主办理相关转让手续,但车辆开票还是新车订单提交人,其个人信息也会传递至厂家备案,因厂家备案的非实际购车人,所以车主自然不会享有车辆的远程操控系统控制权。
北京寰宇标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位销售人员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透露,除非车主把对方手机号买过来,不然通过这种方式购车,确实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远程控制权之忧
在三九天的寒风中,车辆的前后排车窗和天窗突然打开,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很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今,智能网联技术已被广泛搭载于量产汽车上,跨时空的远程操控系统成为很多汽车产品的常规配置。
那么,这双“隐藏的手”有哪些神奇功能?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手机端打开坦克APP,输入指定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远程操控车辆。北京寰宇标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透露,为照顾年轻消费者的需求喜好,坦克300系列特意加强了智能网联化功能的配置,包括车辆鸣笛、开闭车窗和天窗、打开空调以及调节温度、启动发动机、车辆实时位置信息等在内多项功能指令,可谓远程操控一切。“车辆窗户不仅可以打开,而且开到哪个角度都可以,完全是按照他的意愿操作,为的就是方便消费者使用。”销售人员介绍道。
事实上,远程操控功能越强大,实际购车的消费者在用车中面临的风险可能就会越大。
除此之外,消费者的车辆还有可能面临以下被操控的风险:驾驶车辆回到家中,原本处于熄火状态下的车辆可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车门,并启动车辆,只要远程遥控人根据车辆信息位置到场,具备直接接管车辆行驶的可能;在炎热的夏天,车辆可能被他人提前打开热风空调,使原本燥热的车内环境更加不适。
对于上述场景,相信没有人不会为此担忧。
虽然销售人员一再表示,车主可以通过观察车辆后方排气孔下方是否有水迹,来辨别一辆车是否被他人启动过。但是,即便车主发现车辆被他人启动过,没有远程控制权,依然没有任何办法解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在购车时,尤其是通过非常规方式购车时,需重点关注车辆交接时候的系统权限过户问题,当心车辆权限转移不完整,导致卖家可以轻松获取买家的个人隐私数据。他认为,在智能汽车的交易中,确保车辆最高系统权限转移至关重要。
其实,新车订单信息的私下交易,不仅会给购车人带来安全隐患,也有可能给新车订单提交人带来困扰。从某种意义上,远程操控系统相当于一枚定时“炸弹”。新车订单提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有可能手机误操作,对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远程操控,给车主行驶带来安全隐患。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礼杰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汽车制造厂商还是汽车经销商,如果无法保证购买二手网联汽车的消费者有效取得包括APP控制在内的完整的车辆控制权,均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而对于原新车订单人而言,如果在车辆完成转让后擅自通过APP窥视或泄露新车主的行踪轨迹等隐私,则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相关规定。”赵礼杰说。
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
此前坦克品牌在《关于坦克500异常订单的公告》中曾明确表示:“请消费者通过坦克APP官方渠道下定,避免因在第三方渠道购买而造成损失。”记者就采访调查的消费者私下交易新车订单情况多次致电坦克官方客服询问时,也均得到“不被允许”的答复。
然而,实际情况是,长城汽车授权管理的北京寰宇标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北京易有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和北京易有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都为新车订单转让提供了相应服务。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颜景辉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汽车企业采用直销、代理还是授权模式,厂家都是产品资源的控制一方,占据车辆市场营销的主导权,品牌销售体系也是按照自己制定的政策来执行,政策在制定之初就应该充分考虑实际运行中的情况,尽可能使销售体系制度完善。“如果车企出于品牌销量考虑,也要尽可能完善自身销售体系,将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好。”颜景辉对记者说。
事实上,正是因为汽车企业出台的购车政策有漏洞,为“黄牛”通过销售新车订单牟利的行为提供了可能,才导致如今真正购车的消费者个人隐私安全无法得到保护的情况出现。
颜景辉表示,如果厂家和其授权经销商制定的交易环节政策更加完善,不提供新车订单信息转让服务,怎么可能出现眼前的安全隐患?“如果放任这种做法不管,其累积的数量规模可以想象。它不仅是一个汽车销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是会引发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引起厂家的高度重视。”他提醒道。
今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加大了汽车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10月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正式施行,明确提出汽车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护,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针对这一问题,盘和林建议,关于车辆交接环节,最好的办法是车辆品牌方提供专业人员,完善车辆转让交接过程,也可以对车辆网联智能系统设计一键重置功能,用技术方式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
为了更好地保护购买车辆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智能汽车市场的健康良性发展,赵礼杰建议汽车制造厂商在智能网联系统中设计和嵌入科学、完善、合规的用户切换功能的同时,将提示和协助消费者进行智能网联APP的注册和绑定作为车辆销售的一项标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