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股民潘某控制71个股票账户操纵4只股票的违法行为开出巨额罚单,罚没金额高达4.66亿元,刷新今年证监会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罚没金额的纪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实施操纵行为,今年51岁的潘某自行借入部分证券账户,并通过配资中介董某、王某明配资借入部分证券账户,共控制使用“戴某芳”等71个证券账户,操纵“天铁股份”“嘉澳环保”“鼎捷软件”“瑞普生物”4只股票。
证监会调查显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某控制使用31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天铁股份”,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对倒交易,影响该股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造成“天铁股份”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最终盈利3745万元。
以同样的方式,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潘某控制使用32个账户,影响“嘉澳环保”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3364万元。2019年3月14日至4月15日,潘某控制使用42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影响“鼎捷软件”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33亿元。2019年4月1日至5月22日,潘某控制使用49个账户,采用多种手段影响“瑞普生物”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盈利1937万元。
证监会认为,潘某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潘某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并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罚没金额共计4.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