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推出八大举措保供稳价

2021-10-20 10:31:36

来源:互联网

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研究安排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各项重点工作。国家铁路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管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家电投、华润、国家能源、中煤等重点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对下一步保供稳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释放煤炭产能。在已核增产能的基础上,通过挖掘生产煤矿产能核增潜力、基本建成煤矿加快进入联合试运转、停工停产煤矿抓紧复工复产、允许煤矿释放应急储备产能等多种途径,再释放一批煤炭产能。二是稳定增加煤炭产量。四季度所有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满负荷安全合理组织生产。各地要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保持煤矿正常生产,严禁随意关停煤矿,严禁因个别煤矿出现事故“一刀切”区域性停产煤矿,确保煤矿在安全条件下能产尽产,力争煤炭日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三是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中央企业要发挥保供稳价带头作用,重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用煤需要,多签中长期合同,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煤炭价格,带头降低市场交易煤价。四是进一步落实发电供热企业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已经衔接但还没有最终签订的合同要尽快签订到位,价格要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价格政策。所有合同都要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对无故不履约的企业将定期进行通报或公示,并纳入信用记录。五是推动煤电机组应发尽发。压实属地责任和电力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加强资源统筹调度,全力保障火电机组高比例开机、高负荷出力,促进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多发满发。科学组织实施有序用电,首先限制“两高”项目用电、特别是要坚决限制落后产能的高耗能项目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六是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用气。各有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接收站使用等合同,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各地要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主体责任,确保对民生用气实现合同全覆盖,扎实做好“压非保民”预案并认真开展实战演练,兜底保障民生用气需要。七是加强能源运输保障。铁路、港航企业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线路煤炭运输组织,挖掘潜力推动煤炭增运上量,优先保障发电供暖用煤运输需求,加大低库存电厂和电煤中长期合同保供力度,保障生产的煤炭及时运到需要的地方。八是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着力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各重点煤炭港口要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线索,对于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的交易限制其运输、装卸,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着力加强期货市场穿透式监管,梳理排查异常交易,依法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行为并公开曝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环境。

同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重点煤炭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

《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煤炭是重要基础能源,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目前价格涨幅已完全脱离供求基本面,且临近采暖季,价格仍呈现进一步非理性上涨的趋势。国家发改委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梳理、排查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散播虚假信息、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煤炭企业要切实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主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强化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严格履行中长期交易合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上下游行业协调发展,保障发电供热和民生用煤需求,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关键词: 国家 发改委 推出 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