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信托公司乱象,是近几年银保监会防风险、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从压缩层级、规范业务角度出发,整顿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治理市场乱象。
严禁新增非金融子公司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部分信托公司以固有资产直接或间接设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的一级非金融子公司,虽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部分公司由于经营管理相对薄弱、合规意识相对淡薄,开展监管套利、隐匿风险的通道业务,或与母公司之间存在融出资金、转移财产、输送利益等违规关联交易问题等,滋生了市场乱象,累积了风险。因此,银保监会此次专门针对信托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发布《通知》,严加规范。
据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强力介绍,目前经银保监会批准获得许可证的信托公司有68家。有不少信托公司旗下设立多家子公司,比如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投资在50%以上的子公司曾多达17家;建信信托旗下子公司有6家,交银国际信托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有7家等。
当然,这是最多时候的数据,且并非都是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比如,记者查看中融信托官网就发现,中融信托目前旗下的子公司仅3家,分别为中融基金、中融国际和中融鼎新。
中融信托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王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仅有一家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系经过银保监会批准后成立、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五矿信托的郑冰则介绍称,他们公司没有直接投资的子公司,不存在银保监会所说的情况。
强力认为,信托业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也出现过一些问题。比如明天系就成立了涉及保险、基金、期货、信托甚至包括上市公司等的隐形资本帝国,利用信托等通道业务,聚集大量资金,进行资金池运作,引发了市场乱象。
还有的信托公司成立子公司,子公司再投资设立孙公司,利用通道业务聚集大量资金,投资到矿产、房地产、新能源等领域,通过担保等方式形成资金闭循环,在为信托公司谋取利益的同时,也累积了大量风险。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银保监会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出发点,要求信托公司回归本业。
按照《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严禁新增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已设立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不得新增境内外企业的投资。
信托公司可选择保留一家目前经营范围涵盖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类业务的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但该公司仅可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不得控制、共同控制被投资方或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不得参与被投资方的日常经营,投资年限不得超过5年。
明确清理范围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