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微信公号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今年上半年,受需求释放、“学区房”、违规资金流入等因素叠加影响,本市二手房成交过热,价格上涨。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我市保持从严调控的政治定力,着力“打补丁”“堵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于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原文如下: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本公告自2021年8月5日起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