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间,光大银行(601818.SH)发布公告称,光大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姚仲友因工作调整,于2021年6月18日向光大银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光大银行副行长职务,姚仲友将作为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继续履职。
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姚仲友副行长职务的辞任自辞呈送达光大银行董事会时生效。
相关人员简历:
姚仲友自2021年2月起任光大银行执行董事、2014年8月起任光大银行副行长、2014年5月起任光大银行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干部、国际业务部副经理,承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河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毕业于武汉大学金融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