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操纵市场受到持续关注,监管不断亮剑。证监会日前公布一则罚单,再次剑指操纵市场。在该案中,上市公司实控人因资金紧张和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质押风险,而去寻找账户和配资资金交易自家公司股票,从而抬升股价。最终,三名当事人被罚没合计3441.68万元,上市公司实控人还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实控人使用101个证券账户操纵自家股票 获利超千万
该案包括三名当事人,时任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数据)实际控制人、中昌数据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建铭,时任中昌数据总经理谢晶,以及胡侃。
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1月16日,陈建铭因为资金紧张和三盛宏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中昌数据”的质押风险,安排谢晶和胡侃寻找、提供证券账户和配资资金并交易“中昌数据”,以维护“中昌数据”股价稳定。其间陈建铭控制的企业提供保证金、利息,胡侃与谢晶对接追加保证金等事宜。
根据证监会查明,涉案期间,陈建铭、谢晶、胡侃控制使用“蔡某波”等101个证券账户交易“中昌数据”。陈建铭等人控制使用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集中交易“中昌数据”,同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影响“中昌数据”交易价格。
涉案期间,账户组操纵股票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建仓、拉抬股价、减持。
2018年2月9日账户组开始建仓,持有22.2万股,至2018年12月10日持有4619.3万股,期末持股量为期初持股量的208倍。
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月9日,账户组集中拉抬“中昌数据”股价。2019年1月9日“中昌数据”收盘价达到峰值20.90元,账户组持股也达到峰值5630.5万股。上述期间,账户组期末持股量较期初增加21.89%,股价累计上涨59.91%。
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6日,账户组大量减持,账户组持股量减少约100%,股价累计下跌35.89%。
陈建铭申辩称,其只希望股价稳定在预期之上,没有操纵牟利的动机和企图,不存在操纵故意;他还称账户组由胡侃控制,交易决策由胡侃做出。
证监会认为,在案证据和当事人申辩意见可以证明,陈建铭等人确有将股价稳定在一定预期之上、从而规避质押风险的意图,并通过安排配资交易的方式实现上述目的,陈建铭、谢晶知悉胡侃拟拉抬股价的情况,当事人所称不存在操纵故意、操纵行为由胡侃独立实施等说法不能成立。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陈建铭、谢晶、胡侃没收违法所得1147.23万元,并处以2294.45万元罚款,其中对陈建铭罚款1147.23万元,对谢晶、胡侃分别罚款573.61万元。除此之外,证监会还对陈建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谢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退市风险警示改其他风险警示 股权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存重大缺陷
根据中昌数据2020年报,陈建铭仍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仍为中昌数据控股股东三盛宏业的董事长,此前曾控股港股上市公司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昌数据2000年上市,去年戴帽“*ST”。因201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中昌数据股票于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昌数据”变更为“*ST中昌”。
到了2020年,该公司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20年财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亚太集团对中昌数据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股权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北京亿美汇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失去控制,该事项在2020年度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中昌数据未能有效执行投资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造成不能有效管控投资活动及投后管理。
今年5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自5月20日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昌”变更为“ST中昌”。该公司的退市风险警示撤销刚好处于去年底上交所退市新规生效之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对于新规生效前因触及原《上市规则》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适用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股票是否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
在业绩上,2019年该公司大幅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9亿元;2020年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7.3万元,较上年增长100.6%。不过,该公司营收下降,2020年营业收入为9.99亿元,较上年减少56.00%。
2021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再次转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9.17万元。
证监会多次发声“伪市值管理” 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市场操纵行为
这是证监会今年第二张针对操纵市场的罚单。此前,证监会开出的2021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也是针对操纵市场案。
熊模昌、吴国荣控制196个账户操纵“华平股份”,在操纵期间账户组亏损3.24亿元。其操纵手法也是常见的交易型操纵,包括连续交易、对倒交易等。吴国荣使用其控制的196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华平股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及成交量。
另外,由于熊模昌是华平股份股东,该案中还涉及到熊模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国荣增持数量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未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以及虚假减持行为。最终,证监会对二人处罚合计390万元,还对吴国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操纵市场是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也是监管的重点。根据记者梳理,2020年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中,以操纵证券市场为主要案由的罚单有10张,被操纵的股票涉及粤泰股份、正平股份、仁东控股、梅花生物、德美化工等。其中,有私募机构操纵股票数量达到10只。
操纵市场案罚金额度不低,去年全年罚没金额排名第二、第三和第四的罚单均为操纵证券市场案,罚没金额均超2亿元。其中,罚没金额高居第二和第三名的均为个人操纵市场案——吴联模操纵“凯瑞德”,被罚没合计5.13亿元;孟庆山、杨慧兴操纵“梅花生物”,被罚没合计2.26亿元。罚单额度排名第四位的为企业操纵市场案——福建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操纵“亚星客车”等十只股票,被罚没合计2.12亿元。
近日,某微博大V爆料某上市公司与盘方合谋进行市值管理、“坐庄赖账”等情况,引发关于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的讨论。证监会多次对此进行回应,并已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相关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5月22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伪市值管理”本质是上市公司及实控人与相关机构和个人相互勾结,滥用持股、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股价,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境内外市场均将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对此证监会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对利益链条上的相关方,无论涉及到谁,一经查实,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并及时向市场公开。
5月29日,在国际金融论坛2021春季会议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再次提及市场操纵。他表示,将持续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基础,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以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等恶性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做坏事之人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