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5名大学生利用肯德基客户端点餐APP和微信支付系统之间的技术漏洞“白吃”,造成该公司损失20余万元,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近日认定,徐某等犯有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不少人为此唏嘘,能够发现软件的技术漏洞,徐某不可谓不聪明,然而,当这种聪明才智被贪财的念头利用时,最终只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此案宣判后,社会上针对徐某等人的“薅羊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产生了争论,甚至有人认为,就是因为肯德基点餐软件与微信支付系统之间本身的技术漏洞,才产生了占有结果,所以不应追究徐某等人的法律责任。
这些说法显然不成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和诈骗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但盗窃罪是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的方法;而诈骗罪则是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而后者则是以被害人与行为人存在互动交流的情况下通过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而进行的。
本案中,徐某等人利用点餐软件与支付系统之间的技术漏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一个完整的与该技术漏洞进行的互动交流过程,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完成对财物的占有,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且超过5万元即属数额巨大。本案中,徐某等人共造成被害人20多万元损失,虽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等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其被判处的刑罚仍然是合理的。
这一案件也提醒世人,刑法适用于网络行为,违反刑法的网络活动也将构成犯罪。同时,年轻人头脑灵活,知识丰富,善于发现平常难以发现的问题,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聪明的大脑也需要由正确的法制观念引导,否则不仅给社会带来损失,还给自己带来灾祸。最后,这一案件也给各个商家的APP和支付系统提了个醒,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这不应以失去安全为代价。软件设计者应提供安全又便利的程序,消除技术漏洞,防止商家出现损失,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