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5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
外卖小哥、带货主播、密室设计师……随着“零工经济”新业态发展迅猛,越来越多“新鲜”的灵活就业岗位,让许多人有了增加收入的渠道。
但是,灵活就业这种互惠互利的模式,也会因其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因素,演化出各种难以界定的纠纷,比如工伤界定、社保户籍限制等。
据《半月谈》采访梳理,灵活就业者在保障上主要面临几方面难题:
一是政策条文问题。目前包括快递、送餐等灵活就业行业,并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参保的群体。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也没有快递、送餐行业风险划分,无法确定相应缴费费率;
二是参保渠道。在当前工伤保险制度设计中,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必须由用人单位缴费。但有不少灵活用工单位不愿意参保,担心为灵活就业群体缴费,容易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要承担“养老、生育、失业”等社保缴费义务,增加企业用工成本。
就业要让市场唱主角,问题要用机制性的政策办法来解决。
5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其中就包括: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