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型企业的工会主席能够撬动多少资金?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判决书令人大跌眼镜,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何某梅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集资款,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房地产、买卖股票等,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未退还资金8.99亿元。
最终,何某梅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集资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1亿
资料显示,何某梅出生于1970年,1991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1998年1月加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开始,何某梅担任工会主席。工会下属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中兴宜和公司和益和天成公司,何某梅担任上述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
2015年3月始,何某梅陆续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一何一世界”发布9篇集资宣传信息,总浏览量达41041人次,只需关注公众号即可阅读。
自2015年初至2017年3月,何某梅通过其微信公众号、“何粉俱乐部”、易秀个人微博、微信群、QQ群等途径发布集资信息,鼓吹其拥有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投资渠道,以高回报为诱饵,在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全资控股的益和天成公司的“中兴E家”电子商务平台上分26期向众多被害人募集资金。
随后,何某梅使用大量私人账户接收、转移集资款,将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高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购买房地产、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归还所挪用公司资金、偿还个人债务、侵吞转移至境外等。在因理财亏损和转移资金导致难以归还集资款时,何某梅虚构理财业绩继续募集资金,并以新募集资金归还到期集资款本息。
在整个过程中,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干事胡某,受何某梅指示,接收统计集资款、进行转账操作、买卖股票、代持股票和理财产品、解答集资对象问题、清退集资款。
王某梅系益和天成公司商贸服务部副部长,受何某梅指示,提供其个人银行账户接收理财款,收集他人股票账户和相应银行卡、网银U盾供何某梅使用,代持理财资金和理财产品。
何某梅是通过公司的内部网站BBS以及中兴E家网站、她个人的QQ群来宣传理财产品的,会定期发布一些理财的资讯、收益等。例如她和某个很牛的基金经理合作等,在推出前会做很多铺垫,千方百计表明她是一个有信用的人,如在某某期的保本理财产品亏了,她不会让员工损失,她用自己的钱补贴给购买产品的员工,让员工对她深信不疑。
何某梅在QQ群、公司网站上都说购买理财产品自愿,买了不要问东问西,她没时间回答。
有的不相信的员工跟帖时问多了几句或者表示了质疑,何某梅会大发雷霆,谩骂这些人是小人之心,威胁要向这些员工的上级反映,开除这些员工,还说她在社会上能量非常大,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她的一些粉丝也会参加对质疑员工的围攻。
事后,何某梅为掩盖犯罪事实、逃避返还资金,指使他人销毁账目、注销银行卡及安排胡某躲避。经审计,何某梅累计募集资金21.19亿元,参与人员8819人25580人次,未退还3921名人员理财资金的数额合计为8.98亿元。
案发后,中兴通讯公司全部垫付了未清退的资金。
“一言堂”董事长“公款”炒股
在何某梅的对外投资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参与股票投资。
2015年3月至2016年底,兼任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全资控股的中兴宜和公司董事长的何某梅,在未经过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下,指使担任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总监的季某,分多次将中兴宜和公司对公账户资金累计3.901272686亿元转账至个人及公司账户,用于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购买房地产、购买理财产品、退还所募集理财款本息等活动。
胡某受何某梅指示,接收中兴宜和公司账上转入的资金并转出到指定账户,管理被挪用的资金和进行股票操作,保管所借用的个人银行卡及网银U盾,以被挪用的资金退还员工理财本息。事后,何某梅将挪用的全部资金及利息陆续归还至公司账户。
何某梅能够挪用巨额资金对外投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所在公司董事会形同虚设,基本成为何某梅的“一言堂”。
根据相关证词,2016年上半年,何某梅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中兴宜和公司出资参与外部股票定增的项目,会上讨论很激烈,很多董事都不同意公司出资参与,最后会议没有形成任何决议。
按照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制度,何某梅拥有资金的终审权,只要是中兴宜和公司的资金,无论金额多大,只要何某梅审批同意就可以支付。如果中兴宜和公司对外有正常的合同交易,只要能够提供合同,就能正常支付,不需要董事会决议。
因此实际上,中兴宜和公司所有资金的使用相当于何某梅一个人说了算。
中兴宜和的另一位董事则在证词中表示,其2014年8月兼任中兴宜和公司董事的,没有接到中兴通讯公司的相关文件或领导的知会,只是中兴宜和公司总经理贾某找他要身份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才被告知成为了中兴宜和公司董事。他没有参与过中兴宜和公司的日常管理。中兴宜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未变过,一直是何某梅。
“中兴宜和公司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的子公司,和中兴通讯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中兴宜和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中兴通讯公司工会,工会的资金来源是中兴通讯公司的划拨,划拨标准是员工工资总额的2%,但实际上,中兴通讯公司是按照工会的资金预算来进行拨付的。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制度我不清楚,我认为需要中兴通讯公司的监管,因为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总监季某的人事关系是挂在中兴通讯公司财务监控部的,属于中兴通讯公司的外派干部,理论上,季某要负担中兴宜和公司财务支出的监管责任。”该董事表示,但实际上,中兴宜和公司的财务支出是脱离了中兴通讯公司监管,也脱离了中兴宜和公司董事的监管,成了何某梅的“一言堂”。
虽然何某梅通过多种方式筹集了天量资金炒股,但是最终结果并不顺利。侦查机关对何某梅所借用的股票账户盈亏情况以2017年7月12日为节点进行统计,总计亏损78002271.20元。
此外,在2011年12月29日至2015年4月8日期间,何某梅利用其身为中兴通讯公司工会主席的职务便利,指使手下工会干事以向中兴通讯公司员工发放保险理赔款的名义填写借款单或直接填写报销单,由其审批后从中兴通讯公司账户向魏某等十人转款共计310万元,用于支付其住所及其经营酒店的装修款、借贷给他人、其个人出资成立的重庆云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或者经其他账户转账回其本人账户后供个人使用。
东窗事发之后自杀未遂
2017年6月21日,中兴通讯公司委托法务唐某报案控告何某梅等人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侦查机关于7月11日以“何某梅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在侦办“挪用资金”犯罪事实的过程中又发现何某梅涉嫌集资诈骗,于2017年8月9日以“何某梅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
在东窗事发之后,何某梅曾经尝试服毒自杀。在称自服氯硝安定50片之后,2017年7月11日,何某梅入院抢救。
2017年7月12日2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八大队接到中兴通讯公司反映。何某梅因病到蛇口医院治疗出院后,在该公司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返回公司并表示愿意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当天3时许,民警王柬、陈雷前往该公司将何某梅带回该局审查。当天上午10时许,该支队民警在该公司一楼会议室将正在开会的季某、胡某、王某梅三人抓获归案。
2020年,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何某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八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
胡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季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某梅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胡某、王某梅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