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法院审理了百度公司状告深圳一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据悉,这是首例涉“搜索引擎优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月20日下午,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前往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案件巡回审理活动,公开审理了此案。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其是百度网的运营者,百度公司为反映客观自然搜索结果、保障用户的使用体验,每年投入大量的技术人员、服务器、带宽等资源,不断优化搜索引擎算法,保证百度自然搜索结果的客观公正,在搜索引擎反作弊方面也付出了巨大成本。而被告深圳一优公司宣称提供“搜索引擎优化”服务,通过以人工或机器的方式点击目标网站,为目标网站虚增点击量,制造虚假的用户需求,欺骗百度搜索排序算法,使目标网站排到搜索结果首页,破坏百度公司服务的正常运行。庭审中,在合议庭主持下,原被告围绕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等焦点问题各自举证,充分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