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自媒体发文称“渭南师范学院88万买的‘进口’钢琴是冒牌货,进价仅8.8万元”一事,4月1日,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网传“88万买的进口钢琴竟是仅8.8万的冒牌货”有关情况的说明》称,关于乙方(钢琴出售方)向甲方(渭南师范学院)以88.6万元出售进价仅8.8万元的三角钢琴问题,学校已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目前公安机关反馈的情况表明,学校有被诈骗的嫌疑,相关具体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之中。
该情况说明称,前述自媒体文章内容中所反映的本校有关部门和个人相关问题,学校将依据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最终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广大网友在本事件中,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传播。
3月31日,微信公众号“同州府”发布《渭南师范学院88万买的“进口”钢琴竟是冒牌货,进价仅8.8万》一文称,渭南师范学院以88.6万元的价格买入一架进价8.8万元的“进口”钢琴,该钢琴实为国产钢琴。
该文称,出售该钢琴的钢琴销售公司一名售后人员出示的《渭南师范学院三角钢琴(七尺)购置项目合同书》显示,乙方(出售方)钢琴销售公司卖给甲方(购买方)渭南师范学院的钢琴是“FEURICH”(弗尔里希)品牌的三角钢琴一架,单价、总价均为88.6万元。同时乙方赠送甲方“卡丹莎(国际)”推琴车。前述合同签订日期是2016年5月30日,甲方委托代理人魏松目前为该学院审计处处长,乙方委托代理人高金虎是前述钢琴销售公司法人。
前述文章还称,经举报、警方取证后,3月20日,高金虎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临渭区警方刑事拘留;渭南师范学院纪检委工作人员亦称,已经将此案向陕西省教育厅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