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未谋面借款24万!女子被“男友”当“提款机”,法院判了

2021-03-20 17:16:43

来源:互联网

在一款网络游戏中,男子朱某认识了女子张某,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朱某以各种理由向张某数十次“借款”,共计24万余元。密云法院3月19日发布消息,朱某被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

据密云法院通报,2019年5月,张某在网络游戏中认识网友朱某,二人互加了微信。没过几天,朱某称他要出门接人,身上没带够钱,希望张某暂借他2000元。张某很快用微信将钱转给朱某。在这之后,朱某要么称自己生病了、要么称在修车、需要路费,有时候还说“银行卡被冻结,需要解押才能还钱”,各种各样的理由纷至沓来,都是要跟张某借钱,而张某竟然也都借了出去。

因张某借给朱某的钱大部分都是网贷或借亲戚朋友的,她说曾多次要求朱某尽快还钱,但因联系不到朱某,张某报警。

经查实,朱某和张某两人素未谋面,仅视频聊天见过几次,张某怎么就会那么相信朱某呢?张某称:“我也说不好,开始就是每次借给他几千元,也没当回事,没感觉借给他那么多钱,后来借的钱多了,为了他能还我钱就没办法了,只能相信他。”

被警方抓获后,朱某供述称:“我那时没工作,跟张某借钱,她就借给我了,后来我跟她说借路费,找我爸要钱还她。还有我跟张某说我爸往我银行卡里打了20万块钱,钱被冻结了,需要钱解冻,我那会儿没钱花了,其实就是骗她。”

实际上,这些钱除了朱某自己花销之外,全都用来打赏“主播”们了。经查,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无任何经济收入的前提下,朱某先以生病、修车等理由借款,后以偿还借款需要筹措路费、解冻银行卡等理由,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张某共计人民币244950元,并全部用于打赏主播、日常消费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其违法犯罪所得应予追缴。鉴于被告人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说,在网络上要谨慎交友,万不可以感情代替理性。在交友过程中,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和财产信息,提高警惕性,尤其对未曾谋面的网友,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切勿轻信他人,随意转账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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