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月12日西乡塘区义务植树活动设置处级领导植树区”事件,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发布通报称:工作人员小王由于对城区方案理解不深不透,把城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种植区域的牌子统一制作成“处级领导植树区域”,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误和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对此深表歉意。
通报原文如下:
为推进西乡塘区冬春农田水利建设、植树绿化,西乡塘区党委、政府每年3月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绿化活动。今年恰逢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我城区于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在石埠街道美丽南方石埠堤沿线进行义务植树。义务植树活动全程包括城区党委、政府、各镇、街道办干部职工,城区各机关部门,辖区社会团体及企业代表近200余人参加。因河堤路段为双车道,路幅较窄,为了保障植树活动顺利进行,维持活动现场秩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在义务植树活动现场根据参加部门划分了机关单位、公益植树区、消防大队等10个种植区域。活动当天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部门在各自区域有序开展植树活动。
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工作人员小王由于对城区方案理解不深不透,把城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种植区域的牌子统一制作成“处级领导植树区域”,造成了工作上的失误和一些负面影响,我们对此深表歉意。从此事看出我们个别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严不实,浮于表面,对上级的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今后一定会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错误不再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