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虚增基金净值、挪用基金财产、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对知名私募基岩资本开出罚单,对公司处以106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
经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基岩资本将“基岩东方价值五号”等35只基金投向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但在基金净值披露环节篡改场外标的估值数据,向投资者披露了虚假的产品净值信息,共虚增基金财产18.27亿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
基岩资本还被查明挪用基金财产,将其管理的4只基金产品财产份额,通过委托他人代持并将投资收益款划转至公司员工及其他公司账户、向关联方提供借款、转款至约定投资标的以外的机构等方式,挪用基金财产共计人民币5.64亿元和港币 2700万元。此外,基岩资本管理的12只基金产品,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其境外关联方作为担保人,以基金年化率的净收益对基金予以现金补偿,这实际构成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