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起火老板丢下顾客逃跑被拘,律师解读:处罚合理合法

2021-03-11 09:01:59

来源:互联网

近日,宁夏银川,一家餐厅厨师炼油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后厨起火,厨师和餐馆负责人却先跑了,导致三名顾客被困。经过119及时救援,餐厅大火被成功扑灭,三名顾客被救出。事后,因未尽到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义务,警方分别给予餐厅负责人行政拘留5日,厨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律师解读:未尽到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义务 处罚合理合法

对于餐厅负责人和厨师的处罚,有网友表示“先跑是本能反应,这都要被拘留”,也有网友谴责“安全设施让顾客没保障,造成顾客死亡怎么办?确实该罚。”

毫达律师(四川)事务所舒令律师认为,近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对于火灾安全事故应当采取“零容忍,严追责”,才能防范于未然。

根据我国《消防法》(2019修订)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过失引起火灾的;(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之规定,餐馆厨师和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前述处罚合理合法。

舒令律师表示,发生火情后,餐馆负责人和厨师首先应当立即疏散消费者并采取消防措施、报火警。餐馆负责人和厨师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径行逃跑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之规定,餐馆负责人负有对餐馆内的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如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厨师因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火灾可以根据《消防法》并处罚款,但同时其作为员工,相关民事责任应由餐馆予以承担(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中国消防:关注舌尖上的消防安全

舒令律师提到,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具有火灾的忧患意识并积极学习消防知识,具体应对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应变。如导致人身损害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餐馆厨房作为明火及用电集中的场所,且堆积有不少干燥类食材,发生火灾可能性较高。对此,中国消防部曾建议餐馆经营者:

1、餐厅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 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彩灯一类的装饰灯具,应按规定安装。

2、餐厅应根据设计用餐的人数摆放餐桌,留出足够的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举行宴会和酒会时,人员不应超出原设计的容量。

3、如餐厅内需要点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 靠近可燃物。

4、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漏。发现易燃气体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5、楼层厨房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煤气、燃气管道应从室外单独引入,不得穿过客房或其他公共区域。

6、厨房内使用的绞肉机、切菜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2/3,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后方能离开。

9、厨房内抽烟罩每日擦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材外,应配置石棉毯,以便扑灭油锅起火。

关键词: 餐厅 起火 老板 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