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泰兴一男子因酒驾被交警查获,进一步调查发现其在 2009 年和去年 4 月就曾分别因醉驾和酒驾被处罚。男子坦言自己每次喝了酒开车都被逮到,今后再也不报侥幸心理了。
2 月 20 日零时 40 分,泰兴张桥中队交警在鼓楼润泰路进行酒毒驾设卡整治,在设卡检查时,一辆苏 M77AXX 的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此,见到警车后突然停在路边,驾驶员下车往左边巷子处撒腿狂奔。
执勤人员立刻追了上去,并成功抓获嫌疑人徐某。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徐某酒精含量为 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过进一步查询,徐某在此之前,分别于2009 年 7 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然而 2015 年 5 月 29 日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徐某,依然没有吸取教训,在 2020 年 4 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交警查获,被处以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 1000 元罚款记 12 分的处罚。
2 月 19 日,徐某在家吃晚饭时喝了些酒,凌晨正在打牌的他被朋友喊去唱歌,想着这个点应该不会遇到警察,结果就在前往 KTV 的路上再次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徐某称自己三次酒后开车结果都被交警逮到,今后再也不抱有侥幸心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徐某将被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面前的严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