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河南泌阳“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孩”一事持续发酵,在网上引发了大量关注与讨论。早先,曾有人因为视频中的女孩长了一张“娃娃脸”,将其误认为未成年人,后经当地有关部门证实,才消除了这一误会。然而,尽管女孩的年龄问题只是舆论的一场虚惊,其“智力障碍人士”的特殊身份,却依然不容忽视。作为一名认知能力低下、口不能言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件中的女孩显然没有自主作出结婚决定的可能。因此,这场所谓的“婚姻”在法律上无法成立,而这也让这起事件衍生出了更多的争议与问题。
一般而言,要判断一桩婚事是否合宜,结婚双方自己的意愿,应当是关键。然而,在这起事件中,由于当事女子存在智力障碍,难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其“个人意愿”根本无从谈起。基于这样的原因,当地民政部门作出了不予二人办理结婚证的决定。但是,当地却在作出这一决定的同时,表示二人同居“并不违法”,甚至可以为双方未来可能的生育行为办理准生证。
成年男子与智障女子不能领证结婚,却可以合法同居乃至合法生子,在公众看来,这样的解释恐怕很难自洽。在媒体报道此事的过程中,不乏有法律专业人士提出不同的见解。其中,成都律协青羊分会会长欧阳九在接受采访时便表示:明知对方存在智力障碍仍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可能构成强奸,对方父母的允许并不构成免责条件。因此,仅仅不允许双方进行婚姻登记,而不对其同居行为作出限制,恐怕并不足以充分保护当事女子的合法权益与性自主权。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这场于法无据、漏洞百出的“婚姻”根本不该成立。从当事女子在视频中百般哭闹的反应来看,这场“婚姻”恐怕不是她的内心选择。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硬是办完了“婚礼”。面对这一事实,我们必须追问:这样的事究竟为何会发生?这起事件又折射出了智障人士的哪些困境与难题?
其实,当事女子的父母也知道女儿并非自愿,面对采访,他们承认:由于女儿不会说话,结婚一事并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她们之所以安排这桩婚事,是因为“想给女儿成个家”,认为男方家庭经济条件能够保障女方的生活,因此连彩礼都没有要,表示“女儿饿不着就行”。从这些表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照顾当事女子的生活,给她的父母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因此才让他们有了为女儿“操办婚事”的想法。
用类似“包办婚姻”的方式解决女儿的吃饭问题,显然不符合现代文明和法治精神。但是,对于成年智障人士的照护困境,以及这一问题给其家人带来的长期负担,则必须予以直视。如果社会不能为这个问题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恐怕就很难杜绝这种危险的“婚事”。毕竟,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差、认知水平较低的家庭看来,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要让这类事件不再发生,一方面需要更加精细、明确的立法,在法律层面为智障人士架起保护其自主权不受侵害的“围墙”;另一方面也要结合政府与民间团体的公益力量,给智障人士及其家庭提供更多、更全面的社会支持。只有让这类特殊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才能防止他们被视为“负担”,遭到不公正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