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
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法律手段
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案 情
申请人赵某与被申请人高某是夫妻关系,双方在2020年11月期间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妻子高某用刀将丈夫赵某的头部砍伤。2021年2月2日,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高某又将赵某肩部砍伤。
面对妻子的屡次施暴,赵某不再忍耐,于2月9日向梁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被申请人高某停止殴打、谩骂等行为。
收到赵某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认为赵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保护裁定的条件,并制作了民事裁定书,随后通过电话联系被申请人高某,但高某拒绝见面,并将电话关机,承办法官只能到高某住处寻找,但仍未找到。
2月10日,承办法官会同双桂派出所民警再次到被申请人家,将民事裁定书送达给高某,禁止高某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告知其再实施家暴行为的严重后果。高某对裁定不服,于当天下午申请复议。
法院审查认为,证据显示赵某两次遭受刀伤,均是在与高某发生纠纷时受到伤害,高某未提供证据证实该伤害是其他人所为或是赵某自残所致。庭审过程中,高某也称自己拿着手中的“东西”舞动,导致了赵某受伤。结合庭审,能够认定赵某两次刀伤与高某有关。故判定所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高某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梁平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高某的复议申请。
此外,法官还对双方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告诫,双方当庭保证不再发生争吵和打架事件,理性进行离婚诉讼。
法官提醒
遭遇家暴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