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防治,是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问题。”2月17日,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介绍了法治副校长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王大泉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去年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都对校园欺凌的防治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履职期间要协助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
王大泉表示,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法治副校长可以从多方面发挥作用。例如,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同时,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第一时间处置有关校园欺凌隐患性的问题,发挥其专业性和权威性,按照规定可以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
“法治副校长还能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教育和矫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对他们进行训导及专门的普法教育。法治副校长的力量加入后,会使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的防范体系更加坚实有力。”王大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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