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育政策方面的调整,需要做好有序衔接。《方案》提出,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动态调整特别扶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方面的优待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范围。完善“暖心计划”综合保险,提高保障水平。依据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细化特殊家庭老年人的保障内容和标准。将养老驿站运营扶持政策与其为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效能挂钩。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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